内容提要:
本文聚焦江西会昌县 “五方共治” 乡村振兴模式,通过实地调研总结其创新做法:针对脱贫后乡村资产闲置、劳动力流失、村集体经济弱等普遍问题,当地搭建 “县振兴集团 + 乡镇子公司 + 村合作社 + 龙头企业 + 农户” 五方合作机制,县委书记亲自 “挂帅”、三级书记上阵,通过专业运营盘活资产、引入市场服务、打造区域品牌、筑牢风险防线,实现多方共赢。
该模式的特点在于:政府主导与市场手段结合,既借鉴过去集体统筹的经验,又引入现代企业运营思路;依托国企平台整合零散资源,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破解了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难题。实践证明,这种 “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群众参与” 的本土化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 通过多方协作整合资源、激活要素,既能保留家庭经营的灵活性,又能形成规模化发展合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新路子。
关键词:五方主体 乡村经营 乡村振兴 会昌县 制度创新 协同机制
3 月 17 日至 19 日,“三农” 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温铁军一行 10 人对江西省会昌县近年开展的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工作进行了调研。作为调研团队的一员,笔者全程参与了这次调研活动。调研中,笔者发现了前期在研读会昌县相关部门提供的工作总结及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江西会昌课题组公开报告中未感受到的内容。会昌县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令人耳目一新,创新性强、成效显著,是新形势下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创新,但既有研究对这项创新实践蕴含的制度改革价值与政策突破意义尚未给予充分阐释。本文基于实地调研,通过系统梳理实践经验,尝试提炼具有范式价值的改革启示,既为会昌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亦可为全国农村制度创新提供实践参考。
一、会昌县探索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的背景与动因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效释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增长。但制度变革中形成的农民原子化状态导致三大治理困境:生产领域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难以化解,生活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效能不足,发展领域集体资源整合与集体经济培育机制缺失。尽管中央明确将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确立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长期以来,集体统一经营层次面临组织化效能不足、资源整合机制缺失等实践瓶颈。我国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东亚综合农协模式的有益经验,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但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如何构建既能保持家庭经营活力、又能实现有效组织整合的新型治理体系,已成为亟待突破的制度创新课题。
会昌县位于江西省南部,属赣州市管辖。该县为革命老区,曾是国家级贫困县,于 2019 年正式脱贫摘帽。全县耕地面积 42.8 万亩,总人口约 53.2 万,其中农业人口占比 57.7%。2024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 173 亿元(2023 年 GDP 总量为 164.54 亿元,在全市排名第 11),财政总收入 17.7 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576 元。
“后脱贫时代” 脱贫地区发展面临新挑战,这些挑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具有跨区域共性特征。2019 年脱贫摘帽后,会昌县农村发展仍面临五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脱贫攻坚后乡村资产闲置与资金短缺的双重压力。脱贫攻坚期间,会昌县通过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了大量固定资产(如光伏电站、蔬菜大棚、基础设施等),但这些资产中相当一部分存在 “管不了、管不好” 的问题,部分资产因权属不清、管理能力不足而闲置甚至 “归零”。例如,西江镇曾利用扶贫资金建立的加工作坊,因缺乏规模化经营和市场竞争力,逐渐倒闭或沦为闲置资产。与此同时,随着脱贫攻坚结束,中央下拨的专项经费减少,会昌县脱贫摘帽后,上级下达给会昌农业农村领域的资金明显下降。虽然上级资金投入减少,但县级推进乡村振兴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些资金缺口需县级层面通过各种渠道解决。
二是农村空心化与农业生产困境的倒逼。会昌县人均耕地仅 0.6 亩,且因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加剧了农村 “空心化”,留守老人和妇女难以承担高强度农业生产,导致部分土地撂荒或低效利用。另一个问题是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分散的小农生产难以对接现代市场,农产品附加值低。在探索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之前,会昌县各乡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播种面积,一般每年拿出 20 万 —40 万元进行贴补。
三是集体经济薄弱与治理能力不足的现实挑战。村级组织普遍面临 “人少钱少事多” 的困境,干部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有限,无法有效整合资源,村集体功能弱化。农村基础设施(如农田水渠、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小微水厂)因缺乏资金和专业运维长期失管。
四是地方经济基础薄弱与市场化主体缺失的制约。会昌作为山区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低,本地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市场化主体培育不足,传统农业主导的经济结构难以突破,面临经济发展滞后与资源分散的突出问题。
五是跨部门涉农资源碎片化配置的治理挑战。财政资金、产业项目等政府资源分散于多部门多头管理,受限于部门本位主义倾向与跨部门协同机制缺失,导致资源配置低效化、政策效应碎片化,难以形成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
二、会昌县推行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面对后脱贫时代 “三农” 领域深层次矛盾,会昌县以建设国家级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创新运用 “顶层设计 + 基层探索” 系统集成改革方法论,构建起 “县委书记总揽改革全局、乡镇书记主抓试点突破、村书记落实具体任务” 的三级书记攻坚体系。通过组建跨部门改革专班、建立 “改革观察哨” 制度、开展 “解剖麻雀” 式调研,经过 14 个月的系统谋划和实践探索,最终形成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
(一)构建五方主体协同机制
县振兴集团。2022 年,会昌县将原县农业投资公司、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及供销集团农业板块等 6 家涉农经营主体进行战略性整合,改制组建县振兴集团,作为统筹平台,负责资源整合、项目规划和融资支持,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乡村资产价值。截至2024 年 11 月,县振兴集团资产规模达 129.45 亿元,其中盘活乡村资产累计 52.3 亿元。通过整合使分散的集体资产转化为可抵押、可融资的规模化资产,解决了金融机构放贷所需的承贷主体、抵押资产和现金流问题。2023 年,县振兴集团通过县域资产池,完成市场化融资 36.5 亿元,有效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乡镇子公司。在全县 19 个乡镇设立县属国企振兴集团子公司,由振兴集团占股 51%,各村合作社占股 49%,解决资产盘活中的权属和主体承接问题,子公司资产负债表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如西江镇子公司通过 “飞地抱团” 模式整合各村资金建设产业基地,吸引 20 余家企业入驻,年租金收入达 300 多万元,带动村均增收 13 万元。
村合作社。村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民个体与县域统筹平台的关键枢纽,承担着组织动员、资源整合、利益传导和治理协同的核心功能。2024 年,会昌县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 42 万元,其中合作社主导项目贡献度超 60%。
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作为市场化运作的核心载体和产业升级的 “引擎”,承担着产业培育、技术赋能、市场开拓和风险共担的关键功能。截至 2024 年底,全县累计引入并深度合作的龙头企业达 22 家。如通过引进江西省品润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水稻、红薯、紫薯、辣椒种植基地,通过 “公司 + 基地 + 农户” 的经营方式,进行统一购种耕种、病虫防治、生产加工、品牌销售,有效降低市场风险,辐射带动洞头、中村、站塘等 5 个乡镇共 500 多户农户参与农产品种植加工,户均年增收约 2 万元。
农户参与。农户作为核心受益主体与积极参与者,通过资源入股、决策参与、生产实践等多重途径深度融入乡村发展进程,实现从 “旁观者” 到 “主人翁” 的角色转变。如庄埠乡寨富村庄溪茶场通过 “村集体 + 龙头企业 + 农户” 模式,将 500 余亩茶园资产委托租赁给企业经营。15 户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年均增收 2 万余元,100 余名村民在茶园务工,人均年增收 7000 元以上。
(二)创新资产盘活路径
清产核资。全县 19 个乡镇共排查出问题 1372 个,清查登记资源 13.26 万亩(新增 12.2 万亩),清查登记资产 29.7 亿元(新增 2.1 亿元)。
专业化经营。将公益性资产(如农田水渠、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小微水厂)交由国企统一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例如,村级光伏电站由县振兴集团统建统管,形成固定资产并稳定创收。
多元模式。探索平台模式、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益设施管护、产业运营等四种路径。如西江镇通过物业服务管理完善园区配套,建设食堂、宿舍、幼儿园等设施,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社会化服务与市场化经营
农业生产托管。提供机械化育秧、无人机飞防、烘干等全流程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全县累计签订土地托管协议 6.6 万余亩,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促进规模化生产。2023 年粮食安全考核居全省前列,获评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订单农业推广。订单农业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核心纽带,推动农业从 “以产定销” 向 “以销定产” 转型。如庄埠乡通过 “大托管” 模式统一流转土地,发展 2600 亩生态有机稻订单,实现降本增效。
品牌赋能。以 “会昌独好” 区域公用品牌整合农产品,开发 10 大类 200 余个产品,线上线下协同销售,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完善风险防控与利益联结机制
风险管控。建立组织领导、市场化运作、试点示范等五项机制,设置群众监督、内控内审、国资监管、纪审监督等 “四道防线”,以及 “四议三公开”、内部监督、合同审查等 “八项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利益共享。制度化设计实现 “政府引导不与民争利、企业运作保障合理回报、集体增收反哺公共服务、农民参与共享发展红利” 的多元平衡,构建起 “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权责清晰” 的共生体系。如梓坑村整合闲置农房发展民宿,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 100 万元;光伏项目收益按股分配,村均年增收 5 万元以上。
(五)“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取得的成效
会昌县通过五方主体协同机制,构建起 “三产融合、要素激活、治理创新” 的协同发展格局:建成 6.6 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动农业规模化,培育 12 家龙头企业构建全产业链,“会昌独好” 品牌实现农产品销售额 6.12 亿元;创新 “三资” 盘活机制激活沉睡资产 55 亿元,构建 “技能认证 + 劳务订单” 就业体系带动 1.2 万人就业,将 140 公里骨干水渠纳入市场化管护;通过国企代建村集体经济项目,节约成本 5% 以上,缩短工期 1—2 个月。县振兴集团 2024 年 1 至 8 月实现营业收入 4.76 亿元,较 2023 年同期的 3.27 亿元增长 45.63%;乡镇子公司综合治理效能与市场运营能力显著提升,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经营数据暂未对外披露);同步锻造出懂经营、善治理的基层干部队伍,形成 “制度创新 — 产业升级 — 民生改善” 的良性循环。
三、会昌县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的特点与原理
要将会昌县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的实践机制梳理清楚并不容易,因为会昌县的探索实践不同于全国其他任何地方,既不同于浙江、广东的强村强镇公司,也与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有别。表面看上去,会昌县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有点 “四不像”,更遑论用西方经济学教科书来解释。会昌县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是会昌干部群众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从历史遗产与域外经验中吸取营养,历经反复探索与不断完善而成熟定型,体现了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实践方法论。
(一)“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的几个特点
一是政策驱动与行政主导的特征。会昌县在探索五方主体乡村经营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 “有为之手” 的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在五方主体乡村经营中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在县级层面成立了会昌县五方主体乡村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从顶层设计上着手,事前做好五方主体乡村经营的策划,规划好实现目标、路径及推进力量。在操作层面建立工作专班,常态化推进工作开展。从县振兴集团和乡镇子公司人员组成看,业务骨干多从事业单位选派,乡镇层面实行 “双主管” 协作机制,乡镇需派一至两名领导分管子公司工作。从县振兴集团和乡镇子公司的决策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企业重大决策须经同级党委政府同意。
二是系统化协同的要素聚合。会昌县创新构建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体系(县振兴集团 + 乡镇子公司 + 村合作社 + 龙头企业 + 农户),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 “财政资金引导 + 金融资本撬动 + 社会资本参与” 的多元投入格局。该体系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重点投向乡村资产盘活、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领域,实现资金使用效率与综合效益双提升。
三是供应链赋能型轻资产运营范式。会昌县 “五方乡村经营” 业务模式呈现两大核心特征:其一,供应链赋能型治理模式 —— 政府主导的国有平台公司突破传统直接投资经营模式,确立 “服务型平台运营商” 角色定位,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性业务,而是着力构建区域性现代供应链服务体系,通过搭建产业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创新数字化服务场景,为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产业服务支持;其二,“载体建设 + 服务运营” 双轮驱动模式 —— 通过建设标准化厂房并配套产业服务,以租赁形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主要收入来源于厂房租金和配套物业服务费,同时助力地方产业升级。
四是构建 “三维功能耦合” 的新型国企范式。作为县乡政府主导设立的国有企业,其立足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构建 “经济支撑 + 治理协同 + 服务下沉” 三位一体运营体系,在履行产业培育、税收贡献等经济职能基础上,延伸承担基础设施管护、民生服务保障等公共职能,打造县域经济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展的新型平台载体。
(二)“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是历史经验的辩证继承
在调研中,笔者总感到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继承了过去集体化时代的一些理念,如 “政社合一、集体统筹”“组织动员、规模经营”“统一规划、集中力量办大事” 等。当然,这种继承并非机械照搬,而是创造性转化 —— 通过引入现代产权制度、市场机制和数字技术,构建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乡村治理新形态,实现了从 “行政主导型集体化” 向 “市场驱动型共同体” 的范式跃迁。例如,清溪乡将 2200 亩紫山药种植统一品种、统一技术指导,通过 “大托管” 模式实现规模化生产,效率提升 4 倍。这种 “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既保留了集体所有制的组织基础,又避免了 “大锅饭” 的平均主义弊端。
(三)“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吸收了东亚综合农协的经验
会昌县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在组织架构和功能设计上吸收了东亚综合农协的协同治理理念与综合服务体系构建经验,但通过政府主导的国企平台化运作和中国特色集体产权制度创新,形成了 “行政统筹 + 市场赋能 + 治理下沉” 三位一体的乡村振兴路径。其本质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对东亚小农经济合作模式的适应性改造,既保留了综合服务的横向整合优势,又通过国有资本介入强化了资源统筹能力,实现了从 “农民自发合作” 向 “制度性集体行动” 的转型。会昌县的实践表明,东亚综合农协模式的核心经验(如组织化、社会化服务、品牌化)在大陆乡村振兴中具有可复制性,但需结合地方实际进行适应性改造。
结语:从 “会昌实践” 到 “全国方案”
会昌县的 “五方主体乡村经营” 模式,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乡村资源配置权、产业主导权、治理参与权的系统性改革。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构建 “政府统筹 + 市场运作 + 集体发力 + 农民参与” 的协同机制,实现了乡村振兴从 “输血” 到 “造血” 的转变。这一模式不仅为山区小县提供了振兴样本,更对全国农村改革具有普适性启示 —— 构建 “家庭经营为基础、集体行动为支撑” 的新型治理框架,通过制度混合创新实现三大转型:治理机制从单一管控转向政市协同,组织形态从分散经营转向利益共生,制度体系从传统经验转向现代赋能。其创新价值在于平衡制度演进中的路径依赖与突破张力,为同类地区提供可复制的系统改革方案。
作者单位及职务: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 “村级智库” 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