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重刊说明
二十二年光阴荏苒,这篇写于世纪初的文字,原载《经济日报·市领导内参》与华科大《三农中国》。彼时,学界关于“农村政治危机”与“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论断振聋发聩,而身处基层一线的我,透过中部山区K县十年的微观实证,看到了另一幅图景:没有硝烟弥漫的有组织对抗,更多的是沉默隐忍下的“暂时妥协”与“基本稳定”。
今日重读,文中关于中国农民“忠良”与“忍耐”的特质描述,在历史的纵深中找到了更为坚实的注脚。二十余年来,中国农村并未走向断裂,而是在阵痛中实现了艰难转型与重构。旧文新刊,不仅是为了存留一份珍贵的基层治理样本,更是希望通过重现那个特定时空下的微观政治生态,让读者看到:在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宏大叙事之下,究竟是什么样坚韧而复杂的力量,维系了那个时代的脆弱平衡。
(正文部分)
对农村形势的估计和判断,是一个关涉全局、至关重要的真问题。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左右着人们对“三农”问题的正确把握,影响着国家长远目标的取向,更决定着相关方针政策的制定基调。当前,学界对此众说纷纭,其中华中师范大学于建嵘博士提出的、关于农村已出现“农民有组织、大规模抗争”的观点,因其鲜明的判断和广泛的传播,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力。于博士在其论述中警示,上世纪90年代后,农村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反抗,农民与政权的对立正向“对抗性”发展,基层政权面临困境,这构成了当前农村的“基本政治形势”和“最强烈的警钟”。
于博士的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其忧患意识值得敬重。然而,基于本人在农村长期的切身工作经历和对中部一个典型农业县的持续观察,我认为于博士的结论或可商榷。其观点可能过于凸显了局部地区的尖锐矛盾,并将其上升为一种普遍性、趋势性的全国判断。本文无意否定个案的真实性与严重性,但旨在通过呈现另一幅更具普遍意义的基层图景,与于博士进行一场建设性的学术对话,共同逼近更为复杂、多元的中国农村现实。
一、观点的商榷:从个案到全局的审慎跨越
于博士的核心论断,主要源于其在湖南H县的长期调查研究。从严谨的学术规范出发,这里存在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首先,是个案代表性的限度问题。H县出现的状况,无论其多么典型、多么严峻,在方法论上,仍是一个个案。中国农村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悬殊,从湖南一县之经验,能否合理地推演至湖北、江西等其他传统农区,并最终得出全国农村的普遍性结论?这其间需要极为审慎的论证和多点案例的支撑。将局部的激烈冲突,直接等同于全国农村的“基本政治形势”,这种跨越存在以偏概全的风险。
其次,是研究者视角的不可避免性。任何社会科学研究,即便是最力求客观的田野调查,都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互动的产物,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研究者的理论预设、问题意识和价值倾向。研究者是在其自身的认知框架内,对社会现实进行选择、集中和概括。我丝毫不怀疑于博士忠于事实的敬业精神,但想指出,其“农村政治危机”的判断,本身也是一种强有力的视角建构,它必然会突出某些事实,而相对淡化另一些事实。这并非瑕疵,而是所有人文社会研究的共性。
因此,我提出商榷,并非自以为比于博士更高明,而是希望扮演一个“对话者”的角色。我将以自己深耕多年的K县(一个中部农业山区县)为镜,用这面镜子所反射出的光景,与于博士的H县之镜进行对照。或许,当两面、甚至更多面镜子并置时,我们才能窥见中国农村这个庞大肌体更完整、更真实的立体影像。
二、关系的定位:张力下的“暂时妥协”
要评估形势,必须首先厘清近十年来农民与基层干部、基层政府之间关系的本质。用“融洽”或“和谐”来形容,显然不符合绝大多数地区的实际。在日常状态下,这种关系更多表现为一种“隔膜”、“疏离”与“冷淡”——干部与群众生活在平行的轨道上,除了税费征收、政策下达等必要公务,鲜有深入的情感与利益交融。而在特定时期、特定事件(尤其是税费征收、计划生育、土地纠纷)的触发下,关系则会迅速滑向“紧张”、“对立”甚至短暂的“对抗”。
由这种关系衍生出的农民上访、干群摩擦与冲突,在九十年代中后期确实时有发生。但若从全局和总量上审视,必须看到:其中绝大部分是个别的、小规模的、即时性的。真正有严密组织、长期谋划、大规模且造成严重人员死伤的暴力“群体性事件”,实属极少数。从组织形态看,多数小规模冲突是情绪累积下的瞬间爆发,并无预谋;一些规模较大的上访或聚集,虽常有少数活跃分子或乡村精英进行临时性的牵头与分工,但事态平息后往往随即消散,远未形成稳定的组织架构、公认的行动纲领和可持续的“农民利益代言人”或“领袖”式人物。
那么,如何从总体上为这种关系定位?我反复思量,认为“暂时妥协”一词或许能较为客观、准确地概括其复杂状态。
对基层政府而言,在当时的体制与考核压力下,其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是完成税费征收、保证财政运转、维护属地“稳定”。为了相对顺利地达成这些硬性目标,避免摩擦升级为不可控的冲突或引发过多的越级上访(这本身会影响“稳定”考核),基层干部在实践中不得不对农民的某些不满、拖延甚至轻微的抵触,表现出一定的容忍、妥协与“理解”。这是一种基于现实政治考量的策略性让步。
对农民而言,尽管他们对许多不合理的负担和粗暴的工作方式深恶痛绝,但他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土地、信贷、政策等关键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中,后者掌握着绝对的权力优势。为了在现有的框架内获得尽可能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他们大多数时候选择的是忍耐、周旋与有限的抗争,而非彻底的决裂。他们“暂时还不敢”也无力进行全方位的对抗。
于是,双方形成了一种微妙的、非正式的“交易”格局:基层政府以有限的让步(如默许拖欠、事后清理不合理收费)来换取基本任务的完成和社会表面的平静;农民则以暂时的屈从(如缴纳大部分税费)来避免更严厉的制裁,并换取偶尔的“政策优惠”或问题解决。这种“妥协”是不稳定的、权宜的,充满了张力,但它确是当时维系农村社会基本运转的一种广泛存在的真实逻辑。
三、形势的流变:压力、应对与缓和
农村形势并非静态,其演变与宏观经济格局和中央政策力度息息相关。“三农”问题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成为全国焦点,直接肇因于农民负担问题的急剧恶化,而其制度背景则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
改革后,中央财政能力加强,但地方(尤其是县乡)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矛盾凸显。在工业薄弱、税源匮乏的中西部农业县,层层下达的刚性财政收入指标,最终大部分别无选择地摊派到了农民头上,演变为名目繁多的税费。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在经历短暂高峰后陷入长期低迷,农民增收变得异常艰难。这一“一增一减”,使得农民承受着来自行政汲取与市场波动的双重挤压,生存空间被严重压缩。
于是,1995年后,全国范围内干群关系普遍紧张,农民上访量激增,在征收环节发生的摩擦、冲突日益频繁,恶性事件、暴力抗税抗费事件确实在局部地区“此起彼伏”。这一严峻态势迅速触动了中央最高决策层的神经。减轻农民负担被提升到“巩固工农联盟”、“维护政权稳定”的政治高度,成为压倒性的议题。
自九十年代中后期始,中共中央、国务院接连出台了一系列严厉举措,旨在遏制负担、治理“三乱”。尽管受制于深层体制原因,这些政策未能根除问题,但其震慑与缓冲效应是显著且关键的。它首先强行遏制住了负担恶性增长的势头,避免了全局性的失控;其次,通过税费改革试点等措施,将负担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并稳定下来,阻止了情况的进一步恶化。
另一个至关重要的缓和变量,是同期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提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数以千万计的非农就业岗位。农民进城务工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成为家庭现金增收的最主要来源。这笔收入不仅直接改善了农民生计,也极大地稀释了他们对土地的绝对依赖,缓解了农村内部因资源稀缺而产生的剧烈紧张关系。
正是中央政策的强力干预与经济增长带来的外部机会这“两只手”的共同作用,使得自2000年前后,尤其是税费改革试点推开以来,全国农村的干群矛盾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缓解。虽然上访、摩擦从未断绝,局部地区因征地、拆迁等新问题仍会爆发冲突,但总体趋势是,冲突的规模、频率与暴力程度已显著下降,九十年代中后期那种弥漫性的紧张氛围有所改观。农村形势进入一个在压力下维持基本平衡的阶段。
四、县域的实证:K县的十年冲突图谱(1994-2004)
理论推演需事实支撑。我所在的K县,是一个典型的中部山区农业县,人口约23.4万,2002年GDP仅7.5亿元,税源单一,对农业依赖极深。在1994年至2004年这十年间,全县范围内引发一定关注、具有一定规模的干群摩擦冲突事件,共计六起。其中,规模超过百人的有两起,它们颇具分析价值:
1. 1995年“潭坊事件”:此事件具有明显的“外部输入”与“负担引爆”特征。邻县因负担过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风潮很快波及K县陈坊乡。数百农民聚集,最初是对话请愿,后在个别人煽动下演变为冲击乡政府、殴打干部的暴力行为。县政府采取强力措施控制局面后,并未单纯“镇压”,而是双管齐下:一方面依法追究煽动者刑责,另一方面派出工作组,彻底清理该乡税费,清退多收款。这种“刚性处置+柔性善后”的方式,赢得了多数群众的认可,该乡此后近十年再未发生大规模冲突。
2. 2000年“仙三都村事件”:此事件则更多体现了“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的逻辑。城南乡干部在征收税费时,采取了扒粮、扣人等简单粗暴手段,直接激怒了村民。百余名村民夜间围攻、围困干部,但冲突目标明确(针对征收行为),并未进一步演变为打砸抢。事后,乡政府在反思中调整了在该村的工作方法,事态得以平息。
其余四起事件,规模更小,起因更为具体(如对村干部不满、计划生育执法冲突、林业罚款纠纷等),均伴有围攻、对峙或个别暴力行为,但均在县乡介入后较快平息。
纵观K县这六起案例,可以提炼出以下几个关键特征,它们或许反映了当时中西部同类农业县的一些共性:
一是 时间分布集中:绝大部分发生在1995-2000年这负担最重、矛盾最尖锐的五年。2001年税费改革试点后,新发事件急剧减少。
二是组织程度低下:事件多为情绪驱动的临时聚集,或由少数人临时号召,缺乏长期酝酿、严密领导和明确的政治纲领。
三是目标具体现实:冲突矛头几乎全部指向具体的负担问题、干部作风或执法不公,诉求是“解决问题”而非“反对体制”。正如案例所示,“只要上级领导出面处理,承诺兑现政策、纠正错误,事态大多能够很快平息”。
四是暴力有限且可控:除了极个别案例(如森林派出所干警遭辱打),多数冲突以言语对峙、肢体推搡为主,造成严重死伤的情况罕见。
五是可修复性:事件平息后,只要相关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应或解决,同一地点短期内很少复发同类冲突。
这些特征,与于建嵘博士所担忧的“有组织、大规模抗争”以及矛盾向“对抗性”质变的情形,存在明显的观感上的差异。在K县的视野里,农村社会更像一个压力容器,安全阀(上访、有限度的聚集)时开时闭,但容器本身在中央政策的外部调压和基层艰难的“妥协”维系下,尚未出现结构性破裂的迹象。
五、主体的凝视:中国农民的特质与历史角色
任何对农村形势的研判,若离开对农民这一主体的深刻理解,都将失之浅薄。农民常被贴上“社会底层”、“素质低下”、“最大弱势群体”的标签,这固然是某种残酷现实的反映。但我们绝不能忘记,他们也是这个国家的“衣食父母”,是绵延数千载文明的“脊梁”。
中国农民对党和国家的感情,有着极其朴素而深刻的历史根源。是革命让他们“翻身”,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他们尝到了“久违的丰足”。即便在人民公社时期,他们勒紧裤带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其忍耐中也包含着对“国家建设”这一宏大叙事的理解与支持。这种基于历史经验形成的信任,是一种巨大的政治资本和缓冲垫。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困境,是改革进程中结构转型阵痛与市场风险叠加的结果。农民同时遭受着体制性排斥(如城乡二元结构)与市场性制约(如价格剪刀差)。然而,即便在这种“强强联手”的双重挤压下,绝大多数农民依然选择了以其独有的、惊人的忍耐力去承受。这种忍耐,并非麻木,其背后依然是一种深沉的期待——他们相信共产党这个曾经带领他们翻身、温饱的执政力量,最终会“拿出济世良方”。中国农民心中“皇粮国税”的传统观念,与现代公民意识相比虽显滞后,却也使得他们在面对合法(即便不尽合理)的征收时,有着比其他群体更强的默认义务感。
黄万里先生曾有一句痛切之言:“中国的农民从来没有对不起他的统治阶级,但是统治阶级从来也没有真正的看得起农民。”此言虽激,却刺中了历史与现实的某个痛处。中国农民的淳朴、善良、忍辱负重与识大体顾大局,是农村社会在巨大不公和压力下,仍能保持“基本稳定”的最深厚、最微妙的社情民意基础。忽视这一点,对农村形势的判断就容易滑向要么盲目乐观、要么过度悲观的极端。
六、结论:基本稳定下的缓慢发展与未竟之题
综合以上的分析——从对学术观点的对话,到对干群关系“暂时妥协”本质的剖析,从对十年形势流变的回顾,到对县域微观案例的检视,再到对农民群体特质的理解——我倾向于对世纪初的中国农村形势,作出如下总体判断:
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有组织、大规模抗争”的政治浪潮。农民的自组织维权依然处于萌芽前夜,充满不确定性。农民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一种在体制性张力下形成的、不稳定的“暂时妥协”。基于此,农村形势的总体格局,可以概括为“基本稳定下的缓慢发展”。
必须对“基本稳定”这一概念加以严格界定。它绝不意味着形势大好、问题已解。相反,它是一种低水平、高成本、非常脆弱的平衡。它是在中央宏观政策的强力纠偏、经济高速增长带来外部缓解、以及农民群体巨大历史忍耐力这三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勉强维持的。全国情况千差万别,在东南沿海等经济先发地区,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可能已初步化解了传统“三农”矛盾;而在广大的中西部传统农区,K县所呈现的图景可能更具代表性:发展停滞,矛盾蛰伏,干群关系冷淡而紧张。
“缓慢发展”则直指问题的核心:旧有的、以汲取为核心的城乡关系与基层治理模式已然难以为继,但新的、普惠性的、可持续的乡村发展动力机制尚未系统建立。农村在为国家现代化付出巨大代价后,其自身的现代化进程却步履蹒跚。
因此,我们必须在“基本稳定”的表象下,保持高度清醒。农村社会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失,只是被暂时压抑或转移。如果经济增长放缓,如果外部就业机会收缩,如果基层治理未能实现根本性的转型,那么,矛盾再次以更激烈形式爆发的风险始终存在。矛盾“向质的变化发展”的可能性,是一个真实的警告。
所幸的是,当时中央已将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场旨在终结“皇粮国税”历史的深刻变革——农业税费改革乃至最终的取消农业税,已拉开序幕。这让我们在正视严峻现实的同时,仍怀有审慎的期待:或许,破解这一历史性难题的钥匙,正在于彻底改变“暂时妥协”所依存的那个旧有逻辑本身。这场深刻的变革,不仅是经济的,更是政治的、社会的,它考验着这个国家的智慧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