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夯实农业生产根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的战略举措,其核心价值在于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国家对此高度重视,不仅密集出台系列扶持政策,更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的专项拨付资金规模可观。然而,与巨大投入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这项民生工程并未达成预期效果,更未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赞誉。社交媒体上,“山上造田”破坏生态、工程流于形式等吐槽声持续发酵,相关视频与推文广泛传播。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各界的质疑并非指向高标准农田建设本身,而是聚焦于其僵化的建设模式与脱离实际的推进方式。
今天,浙江省义乌市明星村——何斯路村刚卸任不久的村书记何允辉,在微信公众号“乡践与乡见”发表推文《实事求是为什么这么难》,引发广泛共鸣,截至笔者发稿时,阅读量已4000+。推文触及当前农村多个热点问题,其中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犀利发问,尤其令身处基层的笔者深受触动。
“土地整治与利用脱节,改而不用。就近这个七八年,山坡地改农田项目在全国多地推进,每亩投入数万甚至十余万元,但许多新增耕地长期荒废,果树砍了,药材挖了,花草推了,田却未用。投入巨大却不见效益,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几年前我们村里有个骨灰存放堂在大山深处才一百平方左右,就被卫星拍到,整改了三次。村里景区放个移动厕所都能看见。为什么显而易见的几十亩,几百亩的大片抛荒地无人过问? 如果项目仅为完成指标或获取补贴,而非真正服务于农业产出与农民增收,则与‘实事求是’和‘为民务实’的要求背道而驰。”这是何允辉文章中的一段话,字字直指要害,道出了基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形式、轻实效”的普遍困惑。
笔者长期深耕基层三农工作一线,虽未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但始终以观察者与思考者的视角持续调研。结合多地实践经验不难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效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在北方平原地区,因地形平坦、连片性好,建设成本相对较低,工程成效也更为凸显;而在南方丘陵山区,受自然条件、土地权属、耕作习惯等多重因素制约,项目推进过程中问题频发,成效大打折扣。以下是江西赣东某县政协针对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专项调研后,形成的调研报告中关于“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核心内容:
一、自然条件差别较大,水利设施陈旧老化
我县是山区县,大部分耕地属于垅沟田、山排田、冲积田或冷浆烂泥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项目之一是平整土地,约占工程总量的60%左右。坡度较大的垅沟田和山排田土地平整后,铲平的地块露出坚硬的底土,填平的地块松土厚达数米,而沿河两侧的冲积田平整后,部分地块露出河底砾石粗沙,冷浆田平整后则加剧烂泥田的深度。不少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出现耕作层硬质化、沙砾化、陷井化,致使建成的耕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下降,耕作困难,产能下降,影响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我县现在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是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公社化大集体时兴修建设的。经过几十年的使用,大部分陈旧老化。许多山塘小水库因年久失修淤塞,蓄水灌溉功能丧失,一些山排田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后,遇到久旱无雨、灌溉渠道因源头无水而干涸,不能达到设计要求。
二、耕地权属划分零碎,土地流转阻力较大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推行集体土地划分农户承包经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采取耕地按人口计算,以户为单位划分。为体现公平公正,对集体耕地按耕作条件划成好、中、差三类,每类耕地都平摊划分到户,致使耕地权属零碎化,有的一块大田划分成若干小块,一个沟垅田十几户交错经营。界址均以原来的田埂、沟渠、道路为界。高标准农田建设按设计要求,需要将原来的小田并大田、陂田变水平梯田、小路变大路、弯渠变直渠,原有的耕地界址大部分变更。许多农户担心高标准农田建设后,自己经营的土地因界址消失权属得不到保障,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持抵制情绪。有的甚至在施工现场以各种方式阻止施工作业。少数耕地流转大户因承包的田块耕作条件较差,原签订的租金很低甚至免租金,担心高标准项目建设后,田地租金要上涨,直接影响个人利益,便以流转合同未到期、高标准农田建设侵犯其权益为由坚决抵制,引发矛盾纠纷和上访。
三、项目审批程序繁多,施工作业影响农时
高标准农田建设属国家全额投资、农户零投资的专项工程项目。上级有关部门为确保项目有效实施、规范运作,从项目先期的规划设计、招标中标、项目法人资质认定到施工建设的监督管理,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均有一整套的审批程序,这些程序环环紧扣,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只要其中一个程序未到位,则影响下一个环节的实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最佳时节是秋收后的冬闲季节。但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是待到审批程序手续完成后,已到了第二年的春耕时期。为了抢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当年施工当年验收当年交付运营,施工单位只能采取集中机械突击施工的方法,违背作业流程和客观规律,也影响了工程质量。以土地平整为例,按施工要求应先将田地的耕作层挖集到一处,待田块平整作业完成后,再将原来的耕作熟土均匀铺在田块中,以保证耕地质量不退化。但在实施施工中因时限仓促、大多数未按要求操作,造成土质下降,甚至严重影响到当年的春耕生产,引起广大农户不满和抵触。
四、管护运营机制缺失,项目综合效益不高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其根本目的是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持。建设是手段,效益是目的。我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却程度不同地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重景观效果、轻实际效益的现象。一些项目建成后,没有及时建立健全有效的管护经营机制,少数配套设施因管护缺失呈现破损状态,没有达到设计效果。一些山区的农田项目建成后,仍沿袭分散经营格局,种植作物品种各不相同,田间作业各自为阵,难以有效推行机械化作业。少数远离村庄的垅沟田,因种植的作物遭受野猪、野兔等野兽的糟蹋侵害而颗粒无收,处于撂荒状态。项目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没有达到建成一片、见效一片,提高产能、增加收益的目标。
上述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自上而下”模式与基层实际需求的脱节,忽视了农民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核心地位。农业生产的根基在土地,主体是农民,一项农业工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农民意愿、契合当地生产实际。
事实上,若能彻底转变思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动权真正交还给农民,效果或许会截然不同。具体而言,应摒弃“一刀切”的建设标准,不再机械追求地块面积的统一达标,而是聚焦农民最迫切的需求——比如优先完善机耕道、修缮灌溉水渠、加固山塘水库等基础性配套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征求农民意见,让农民参与规划设计、监督施工质量;甚至可以将施工任务交由当地有经验的农民队伍承担,既保证工程贴合实际耕作需求,又能带动农民增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初衷是“为民兴农”,其成效最终要以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来检验。唯有跳出“重指标、轻实效”的误区,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话语权和主动权还给农民,才能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地生根、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