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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晓攀a - 2011-01-09 23:30:36 评分:★★★★★ [阅读原文]
- 贺老师关于级差收益不应该全部给征地农民的说法,学生十分认同,我一直也觉得这里有问题,觉得是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是没有与地租理论联系起来,呵呵,经老师这么一说,真是豁然,谢谢!但是我对老师所说的进城者还地于集体,而归村又可以重新获得土地的设想,虽说是理想,但还是有些不能理解,就我的体验来说,我觉得这不可能,因为一个人进城全凭个人努力,没有道理因为他进城了,就让他放弃土地,而一个没有土地的人回到农村,也没有理由获得土地啊,呵呵,这一点还请老师指教,谢谢,不过我也认同这是一个思路,呵呵
- zxf - 2011-01-30 13:23:55 评分:★★★★★ [阅读原文]
- 赞同。千万不能让那些打着土地流转旗号的人去干坑害农民的事情,否则,后患无穷!
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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