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4月14日读书汇报
书目:《西方社会思想史》 于海
《自杀论》 涂尔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未看完)
首先检讨一下,这个月没有专心读书,所以书目很少,主要原因是自己没有抓紧时间,请大家尽情鄙视我。
上次读书会结束后,由于正好要上西方社会思想史这门课程,所以就先看了于海的《西方社会思想史》,看完了以后感觉,凡是看过了相关人物的著作的部分,读起来就比较快,而且有感觉,而那些没有看过的人物,读起来就没什么感觉,所以我觉得以后还是要看他们的专著,学科史这一类的书留到读完了专著以后用作梳理比较好。
这个月后面主要读了涂尔干。社会整合问题是涂尔干终其一生都在关注和希冀解决的问题,从《分工论》起,他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把社会类型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提出建立在分工基础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团结更具有稳定性,但同时,他也注意到了分工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失范现象,而自杀率则是观察社会失范的一面镜子。从自杀入手,涂尔干摒除了心理学家只关注自杀者个人精神世界的传统,提出社会自杀率这一说法,认为,自杀率与宗教、家庭和政治有关,是集体生活影响了自杀率。而对于如何解决自杀现象,他提出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建立同业工会,利用职业团体来加强集体对个人的影响,这种解决方式又是与《社会分工论》一脉相承的。所以我认为,《自杀论》是涂尔干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实践,《社会分工论》提出了他在社会学理论上的立场,即社会唯实论,他关注的是社会这个有机体,关注的是社会秩序和社会整合问题。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他提出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即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学,他严格界定了“社会事实”这个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提出要用社会事实来解释社会事实,所以我认为,《自杀论》就是他运用实证方法对他社会学理论的一个实践,是《分工论》与《方法论》的结晶。
感受:看完《自杀论》以后才明白原来研究是这样做的,虽然涂尔干自己没有去亲自发问卷,做统计,用的是二手的统计资料,但他却能发现前人未能发现的事实,提出和前人完全不同的观点,甚至颠覆前人的观点,这归根结蒂,是理论的优势,在深刻理论指导下的经验研究才是有意义的,没有理论支撑的数据是苍白无力的,所以现阶段,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打好理论功底,理论扎实了,才有可能做出好的经验研究。
2014年2月~3月读书
书单:
霍布斯《利维坦》
洛克《政府论》
卢梭《社会契约论》
郑也夫《与本科生谈:论文与写作》
这段时间主要读的是启蒙时期的著作,放寒假前读了《利维坦》,回家的时候就想放松一下,没有带名著回去,只带了《论文与写作》和另外一本类似《大国崛起》的历史书,放假回来的3周时间,就接着读了《政府论》和《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三位在书中主要阐述了国家和政府权利的起源,以及政府应当如何行使权利。
在论述国家和政府权利的起源上,三人都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权利来源于人民的让渡,或者说,是来源与人民与统治者订立的契约,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人民将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让渡出来,交给统治者,由统治者统一使用这些权利,以更好的保护人民,这是三位思想家在论述政府权利时的共同之处。只不过,即使如此,三人的观点仍然略有不同,霍布斯的思想中,强权政治色彩鲜明,他认为不管是用什么方式,哪怕是强迫的方式,人民一旦与统治者订立契约,就意味着人民授权给统治者,人民此时已经把自己的意志赋予统治者,统治者拥有每一个授权人的意志,所以无论统治者做什么,人民没有权利去制裁统治者。而卢梭的观点显然与此截然不同,卢梭认为,国家的权利虽然是人民赋予的,但是一旦统治者违背了与人民订立的契约,即没有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那么人民就有权推翻政府。
在论述政府如何行使权利这个问题上,三人的差别明显,霍布斯出于对议会政治的极度不信任,主张实行君主专制。究其原因,可能与早期资产阶级力量弱小,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关。而到了洛克那里,洛克就把国家的权利分为立法、行政和外交三部分,立法权是最高国家权利,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行使,而且代表要实行任期制,定期开会。而行政权和外交权则由政府来行使,当然,洛克所说的政府,更多时候由君主来代表。18世纪的卢梭显得更为激进,在卢梭那里,人人生而平等,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天生的统治者,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因此,公众事务应当由公众共同商讨决定,他认为,日内瓦公国这样的小国家是理想国家。当然,卢梭也意识到气候的不同,版图大小的区别,都会导致政体的不同,因此没有任何一种政体是适用于所有国家的,这个观点同样不可忽略。
另外,三位思想家的书中,宗教的因素让人无法忽视,在《利维坦》中,几乎有一大半的篇幅都与宗教有关,霍布斯强烈反对神权与世俗权力的合二为一,在《政府论》中,洛克在上篇里几乎是逐字逐句的用《圣经》来反驳主张“君权神授”的罗伯特爵士,只不过,在下篇论述他自己的政治思想时,宗教的色彩明显减弱,此时,宗教成了洛克论述权利时可有可无的证据,而在卢梭那里,他几乎不借助宗教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更多的是运用自然法的理念。
重视自然法是三位思想家的共同点,从霍布斯到卢梭,宗教的因素在减弱,而自然法的地位在不断增强,对自然法的重视,其实也是对人理性的尊重,因为自然法恰恰是人具有理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如果人没有理性,没有自主思考的能力,没有权衡利弊的能力,怎么会有自然法的产生,自然法思想,代表着启蒙思想家们散发出来的理性之光。
我的感受:
之前读书还是太随意了,文学的看一点,历史学的看一点,心理学的也看了一点,经济学的也看了一点,老师上课时要求的课程参考书也看一点,虽说都是好书,但毕竟过于零散,感悟不大,系统的读了一下启蒙思想家的书后,感觉心中对他们的思想就有一个比较明晰的脉络,读完了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觉得大脑一团乱麻,所以,经过这一次以后,我觉得在外围转悠了那么久,是时候进入社会学经典的系统阅读了,下一步,从涂尔干开始,一家一家的来!有志者,事竟成,大家一起加油!
2015年2月~3月读书汇报
书单: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儒教与道教》
《印度的宗教》
《学术与政治》
这次主要想从宗教与世俗生活的关系这个角度讨论新教改革的意义,总结一下新教伦理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韦伯认为天主教是贬斥世俗生活的,天主教在宗教与世俗之间筑起的是高墙,而路德提出劳动天职观,要求信众无条件的顺从神的旨意。卡尔文教则将此关系进一步向前推进,认为,灵魂的救赎是事业与人生的核心,人在世上唯一的活动就是增耀神的荣光。在这样一套理论体系下,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严丝合缝的对接起来,人的行为必须围绕着上帝来展开,而不能是为了个人的快乐。在这套理论的指导下,新教徒们努力的工作赚钱,因为这是上帝安排的任务,劳动所得的利润不可用于个人享乐,因为人作为被造物,没有什么值得装扮夸耀的,只有把上帝交代的任务完成好,赚更多的钱,才能增加荣耀上帝,才能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从而获得灵魂上的救赎。所以近代资本主义首先在也只有在清教地区率先发展起来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这个过程中,韦伯提出“举凡请教人生观的力量所及之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有助于市民的、经济上理性的生活样式的倾向,这比但是促进资本主义形成要重要的多。”因为,新教改革实际上是一个“祛魅”的过程。天主教是一种传统主义的宗教,强调用圣礼这样的巫术性仪式来得到救赎,而新教则摒弃了这些仪式。
从“因行称义”到“因信称义”再到“上帝预选”,这是一个巨大的理性飞跃。
在天主教那里,只有僧侣才能与上帝对话,聆听到神的旨意,僧侣拥有最高的道德,个人必须借助僧侣,用巫术仪式才能得救。此时个人就如同牧羊人鞭下的绵羊一般,没有什么自主性可言。而在新教那里,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直接和上帝对话,获得救赎也不再依赖圣礼等手段而是早已确定的,因此一切巫术性的救赎仪式都被从宗教生活中排除出去了,个人在世上唯一要做的,就是以一种虔诚的、心无旁骛的状态为上帝工作,荣耀上帝。与此,一整套系统的、理性的生活范式也被创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一个努力工作、拼命赚钱、排斥消费、排斥享乐的禁欲主义的清教徒形象,这就有些类似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所以新教改革最大的意义与其说是催生了近代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让理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地位,因为,即使是近代资本主义也不过是理性化的产物。
然而,韦伯在对理性化有了深刻的认识后却发现,这种理性化在带来近代资本主义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清教控制的地区,文学、艺术被当做“”虚浮、无聊的事情而遭到压制;而当理性计算被过分推崇的时候,功利的思想就不免会占据上风,英国济贫法的推出就是一个例证。更为悲观的是,宗教改革推动的理性主义这只巨轮似乎已经无法停止下来了,用韦伯自己的话说就是“命运使得这顶斗篷变成了钢铁般的牢笼,结果这世间的物资财货,如今已史无前例的赢得了君临人类之巨大且无一从中逃脱的力量。”
感想:刚开始看的时候,还以为韦伯是在为资本主义背书,以为他是倾向于理性主义的,但一直到最后才看到,其实韦伯对理性主义是持有一种怀疑和悲观的态度的,这是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经典大师的作品总是这么的有深度,给人以无限的启发,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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