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新中国;政治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内民主;中国模式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60年的沧桑巨变,带给人们很多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其中,如何审视和估价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政治发展,以及中国的政治发展应当走什么道路,是一个受到高度关注而又众说纷纭的话题。在这个问题上,目前社会上有两种值得玩味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包括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乏善可陈,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政治发展徘徊不前,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如果要发展民主政治,就只能按照西方的模式行事,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应当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不可忽视的历史成就;同时,继续推进我国的政治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和题中之义;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逐步形成中国自己的民主模式。本文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新中国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的历史成就
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政治发展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如何作出恰如其分的总结和评价,是中国政治学的一个重大课题。一些人出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有意或无意地忽视和抹杀新中国政治发展的成就,甚至否定中国革命和新中国成立的伟大意义。实际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和世界历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也掀开了中国政治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的一页。
新中国的成立,赢得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主权,标志着“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从而为中国的政治发展奠定了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基础。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国家形态。纵观现代民主政治的历史,首先完成民族国家构建然后开始民主化的进程,反映了政治发展的一般逻辑,西方早发现代化国家历史上就是这样走过来的。[1]423在中国,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不仅是近代以来多少仁人志士梦寐以求、前仆后继的渴望,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条件。
新中国的成立,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推翻了长期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否定了政治生活中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统治,广大劳动群众翻身得解放,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建立了属于人民自己的廉洁政府,实现了政治平等和解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推行人民当家作主,为民主政治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新中国的成立,让传统的中国拥有一个强大的现代政党体系,大大提升了国家的组织能力和制度化水平。发展政治学的研究表明,一个强大的政党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至关重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党体制有能力做到两条,第一条是通过体制本身扩大政治参与,从而达到先发制人并使紊乱或革命的政治活动无法展开,第二条是缓解和疏导新近动员起来的集团得以参与政治,使其不至于扰乱体制本身。”[2]中国共产党超强的领导与执政、动员与整合的能力,是我国现代化和民主化得以稳步推进的前提保障。
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规范,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确定了国家、公民、政府、政党、民族的基本关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基础。
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体系的确立以及政治平等和政治整合的达成,的的确确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创造性的、历史性的成就,这一成就得到了国际上的高度评价,正如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莫里斯·梅斯纳所公正地指出的:“在很久以前政治权威的传统形态就已经瓦解的一个大国中,现代政府形态的存在即使在最好的时期也不过是残缺不全、徒有其表的。中国人民在现代的大部分时期和大部分地区受掠夺成性的军阀军队、外国侵略者和占领者以及腐败无能的国民党官僚和军阀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种可行的全国性政治秩序和一个有效的政府机构,显然是最紧迫的首要任务。第一次在一个新世纪中提供政治秩序、安全和诚实政府(即便没有提供政治自由和民主),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成就,同时也是一个相当独特的成就。大多数革命之后都出现长期的政治动荡、混乱、暴力,甚至爆发内战;而1949年后中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并没有引起政治混乱,反而解决了过去日趋严重的、长达一世纪之久的混乱。孙中山曾经称之为‘一盘散沙’的中国,被迅速凝聚成一个具有强烈民族意识的、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3]67-68
中国由一个“一盘散沙”的社会,迅速转变为具有强大凝聚力与合法性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现代国家,这一历史成就怎么高度评价都不为过。当然,由于种种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在民主政治探索上也走了一些弯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推行的“大民主”,以及在“民主”和“专政”关系上的片面化,给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造成了严重伤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4]168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
首先,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现了最高领导职务的有序更迭。职务终身制以及权力的无序更替,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政治的遗产,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1982年党的十二大率先提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开始着手解决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问题,并逐步实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职务更迭的制度化和有序化。针对后来出现的领导干部通过换岗依然任职过长的问题,2006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文规定,今后从县级直到中央的党、政、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这些措施使领导职务具有明确的任期以及职务更替具有可预见性,解决了困扰传统中国上千年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近百年的沉疴顽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一个划时代的伟大成就。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得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显著成就,是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得到提升,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扩大、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选、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等重大改革,为人大的崛起奠定了制度框架。2000年立法法、2006年监督法的先后问世,则为人大的两大基本职权进一步提供了制度支持。到2008年,我国现行法律已有229件,地方性法规7 000多件,现代法律体系基本成型。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人大作用凸显,功不可没。而且,随着地位的提高,人大不再是一个仅具象征意义的“表决机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1986年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草案、1992年对兴建三峡工程议案的表决、1997年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表决,1999年对《公路法》的审议等一系列案例中都表现出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往“橡皮图章”的形象正在发生改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基础性工程的作用。
第三,基层民主选举和自治启动,亿万人民亲历了民主政治的实践。1980年初,广西屏南乡合寨村经村民自发投票选举,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由此拉开了村民自治的序幕,并被1982年新宪法所确认。其后,被称为“草根民主”的村民自治全面铺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87年试行,10年后经修订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包括“海选”在内的农村基层民主探索不断涌现,选举竞争被广泛引入中国农村社会,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改革开放30年,我国农村普遍完成了六至七届村委会选举,平均参选率约80%。这些实践尽管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亟待完善的领域,例如宗法宗族势力的介入、贿选、缺乏严格的制度和程序以及自治绩效不彰等,但毕竟改变了中国传统的村治模式,让数亿农民卷入了民主化的洪流,并对城市产生了辐射作用。城乡基层自治被视为改革开放后我国民主政治实质推进的一大亮点,意义和后果极为深远。
第四,公民社会开始发育,社会政治参与和舆论监督逐步扩大。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公民社会初露端倪,各种民间组织和社团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在社会保障、国民教育、环境保护、公民维权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公民社会的成长也为个人权利的觉醒、政治参与、权力制约和舆论监督开辟了新的空间,出现了民告官、决策听证、新闻监督、网络民主等新生事物。在近年来发生的诸如孙志刚案、佘祥林案、怒江大坝风波、厦门PX风波、山西黑砖窑事件、陕西“虎照门”事件、贵州瓮安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河北三鹿奶粉事件等一系列热点案例中,都可以看到公民社会、公共舆论特别是网络监督的威力。而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过程中,公民社会的参与更显示出了积极的力量。这一切既得益于我国民主发展的良好环境,也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第五,党内民主建设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集体领导体制不断完善。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吸取了权力过分集中的教训,在加强集体领导、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执政党的民主建设至关重要,其中差额选举的引入尤为关键。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中央委员会的预选实行了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5%的差额选举,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内民主的一大突破。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提名十七届中央委员人选221名,应选204名,差额17名,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又进一步扩大到8.3%;提名候补中央委员人选183名,应选167名,差额16名,候补中央委员的差额比例扩大到9.6%,党内民主在高层得到实质性推进。而在四川平昌等地,进行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的改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党内民主的发展促进了集体领导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不少党委开始对重大决策实行全委会“票决制”。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不仅成为我国民主化的大战略,而且构成了民主化的新实践。
上述事实雄辩地证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是无可置疑的。这些成就表明,只要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上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就是一条希望之路、光明之路。
二、政治体制改革是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途径
虽然人们一般并不否认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但一些人总喜欢拿经济发展的成就与政治发展的成就进行对比,由此认为政治发展滞后了。问题在于,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举世瞩目,不仅在经济增长上成绩辉煌,而且以实现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为标志,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而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样重大的突破的话,那也是完全符合我国改革开放的逻辑的。因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建设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照顾经济发展的大局。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优先,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所决定的;没有这个战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很可能就不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反过来恰恰证明我国的政治发展和政治模式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支撑,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取得如此成就是难以想象的。
另一方面,上述事实也启示我们,在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巨大成就的同时,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就同我国的现代化进程相比,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同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我国的政治体制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以改革;我国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来解决。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5]这一论断是非常重要和及时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取得政权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必须探索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路径。这一路径,根本就在于改革。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30年来,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到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不断改革中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但是,我国社会主义仍处在初级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各种体制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弊端,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兴利除弊,使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出更大的优越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
在我国的各项改革中,政治体制改革具有特殊的意义。政治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促进我国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也应当看到,当前的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能满足社会和现实的需要,特别是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十分严重而尚未得到有效的抑制,权力监督和制约没有取得结构性突破,决策民主化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社会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还比较滞后,党群和干群关系趋于紧张,政治调控机制衰变与老化,公共权力的越位和缺位凸现,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并存。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政治合法性,也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最终确立以及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实现。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改革必须是全面性、整体性的改革。邓小平指出:“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6]237我国改革的目标,在经济体制方面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体制方面则是不断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中国和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民主”都是中国共产党高扬的一面旗帜。问题在于,一方面要解决如何把这一庄严承诺真正兑现的问题,不断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不断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照搬照抄西方的民主模式。
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上,一再强调绝不照搬照抄西方模式、绝不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是从政治大局出发所作的必要抉择。不破不立,但破本身并不等于立。我们否定了西方的民主模式,就必须拿出我们自己所肯定的东西。我们经常提及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当然是我们所肯定的东西。但是,如何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模式?如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这是需要进一步回答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没有“立”,也就无法彻底去“破”。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归根结底就是弄清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或者说如何把保持党的执政地位与实行民主政治相贯通。这个问题原则上讲一讲是不难的,具体操作起来却并非容易。值得欣喜的是,中国共产党对此已经有了自己的基本方略,那就是“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探索一条“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模式。[7]33-34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模式是区别于西方多党民主模式的一种构想,其基本宗旨在于既能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又能顺应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趋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超越西方式民主,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一种非政党竞争的民主体制。[8]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一些人也总是把民主制与多党制划等号。实际上,民主不取决于什么政党制度,而是取决于人民能否选择自己的政府,从而把合法性建立在人民的选择之上。政党的轮流执政只是这种制度安排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民主的精神实质。古希腊没有政党政治,但有民主实践;甚至在西方近代,不少主张民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包括美国的一些“建国之父”)也反对多党政治。民主的内容是确定的,但形式可以是多样的。根据我国的国情,我们完全可以尝试一种非西方式党际竞争的民主模式,以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来实现政治民主。[9]
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是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所提出的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大思路、大战略,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辩证统一起来的有效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生动体现,也是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辨明和处理党的建设和民主建设、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的主题。这是中国共产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政治保障,也是一件对国家、对民族功德无量的事情。必须认识到,在目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世界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同时并存的历史条件下,在当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的特殊背景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开展的不仅是经济实力的竞争,而且是政治制度的竞争。社会主义要在21世纪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和生产力,而且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决定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
三、走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在深刻体会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为什么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而不是照抄照搬西方的模式?对于这个问题,以往已经有不少的回答,但总的来看还有待深入探讨。当然,要把这个问题说透并非易事,需要从很多角度加以透视,这里主要讲四个观点。
首先,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区别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型民主形态。在民主政治的主体地位上,社会主义否定了政治生活中少数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践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使政治民主的主体性扩展到了大多数民众。新中国的成立,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广大劳动群众翻身得解放,建立了属于人民自己的廉洁政府,实现了政治平等和解放。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为了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0]从理论上讲,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以及党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优良传统,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因此,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高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而不是全盘接受西方的民主模式。
其次,是由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经验所决定的。在西方的中国研究中,曾盛行所谓的“中国例外论”,这说明中国的确有着极其特殊的国情,不能按照西方的逻辑去看待。中国不仅幅员广、人口多、底子薄、发展极不平衡,而且文化传统独特,缺乏现代民主精神。从我国农村选举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来看,民主的广泛推行并形成良好的秩序在中国是何等艰巨的任务。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民主政治建设上会遇到像中国这样大的困难,我们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民主模式可仿效。另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也表明,与世界其他一些实行多党竞争的国家比较,我国坚持共产党领导具有制度上的比较优势。以“金砖四国”为例,1990年中国的GDP只有3 546亿美元,是俄罗斯经济总量的61.23%,巴西的76.12%,仅仅比印度多377亿美元。2006年中国的GDP为26 847亿美元,分别是俄罗斯、巴西、印度的3.66倍、4.32倍和3.35倍。印度、巴西、俄罗斯都实行多党竞争,但发展绩效明显不如中国。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制度的有效性,证明中国应当坚持走自己的路。[11]333
再次,是由人类社会民主实践的多样化模式所决定的。从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的道路和经验来看,民主政治可以有多种模式,而不是一种。这不仅是中国的观点,也是国际共识。英国著名学者戴维·赫尔德在《民主的模式》一书中,概括了西方学术界有关民主的种种模式,包括古典民主、直接民主、保护型民主、发展型民主、合法型民主、参与型民主、自治型民主、共和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精英主义民主、多元主义民主等。[12]至于把民主政治等同于多党制、三权分立,即使在西方也是站不住脚的。从西方的政党制度来看,典型的“多党制”国家只有法国、意大利等,而美国、英国则是“两党制”,德国是“两大党制”或“两个半党制”、日本长期为“一党独大制”。再就“三权分立”而言,只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才完全信奉“三权分立”;而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制”国家则主张“议会主权”,与美国有明显的差异;至于法国实行的则是“半总体半议会制”,也不同于美国的体制。既然连西方国家的政治模式也不尽相同,不是都实行所谓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那么中国为何要按照某些人的观点非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不可呢?
最后,这也是一个崛起的世界大国的国际责任和地位所决定的。毛泽东早就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当对于人类有较大的贡献。而一个世界大国对人类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发展模式的创新、民主模式的创新。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崛起,有关“中国模式”的探讨方兴未艾。世界银行、联合国的有关机构把中国作为“样板”向发展中国家推荐,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使用“中国模式”的概念。塞内加尔总统阿卜杜拉耶·瓦德说:“虽然西方国家抱怨中国推进民主改革方面步履缓慢,却无法掩盖中国人比批评者更具竞争力、更有效率、更能适应非洲商业环境的事实……不仅是非洲需要向中国学习,西方也有很多需要向中国学习的地方。”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软实力”概念的提出者约瑟夫·奈也曾说:“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也被一些国家视为可效仿的榜样……更重要的是将来,中国倡导的政治价值观、社会发展模式和对外政策做法,会进一步在世界公众中产生共鸣和影响力。”[11]334-335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其最新著作《中国大趋势》中则更加明确地断言:中国在创造一个崭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中国模式”将以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影响整个世界。他特别指出,由于中国平衡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政治秩序,形成了中国独特的“纵向民主”模式而不同于西方的“横向民主”,在未来几十年中,中国不仅将改变全球经济,而且也将以其自身的模式来挑战西方的民主政治。[13]尽管上述观点都是一家之言,未必不存在争议,但是中国需要并将形成自己的“模式”却是共识。总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不需要照抄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而是要创造自己的“中国模式”,从而为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坚持走自己的路,注重中国国情、中国模式和中国特色,并不等于也不应该去排斥和抹杀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文明建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14]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这一重要思想,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任何类型的民主政治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结晶,我们通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敢于和善于吸收人类一切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只有在对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继承和扬弃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发展。诸如人民主权、法治、代议制、普选制、权力制约、司法独立、责任、回应、人权等理念,不仅是西方近代政治文明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不同政治体制应当共享的价值资源。
近代以来,世界历史的一个普遍现象是人类文明的共享,制度间的相互借鉴已是各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特征和趋势之一。在这个问题上,尤其要注意正确对待和处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与中国国情的关系。我们既无法跳出中国的具体情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不能以不适合国情为借口把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拒之门外。而研究国情的目的,不是为了排斥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而是旨在把政治文明的普遍性与中国的具体情况更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在有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研究和借鉴政治文明的普遍性,正确分析和判断政治文明的特殊性,敢于并善于借鉴人类民主政治的一切优秀成果,从而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逐步形成民主政治的“中国模式”,为人类的民主事业作出一个大国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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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9年第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