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推动“农民上楼”行动,确实主要在于可以置换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有效缓解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工业用地不足的问题,甚至通过此举达到卖地财政的目的。
但是,必须看到,“农民上楼”行动,一是可以节约用地,改变过去农民群众不合理的用地模式,实现更合理、更科学的规划性用地,减少了宅基地数量。一方面即使是大部分置换出来的宅基地确实难以复垦,重新成为农业用地,但是有一定量的置换出来的宅基地成功实现了复垦,这当然主要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因为上级政府对于推动这项政策的奖励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一定量的宅基地得到复垦,否则得不到相应的财政补助。另一方面“农民上楼”的新居房屋基本上没有占用耕地,都是在宅基地基础之上集中建设而已。二是“农民上楼”行动是以“农民上楼”置换农民原有的宅基地,给农民带来最实惠、最看得见的好处就是,农民可以以比较低的成本离开过去破旧的房屋,住进楼房,大大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笔者亲眼目睹了本地村民因“农民上楼”行动,离开了过去破旧的土坯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在“农民上楼”行动中,农民住进楼房的成本远小于自己盖房的代价,从这个角度说,农民群众何乐而不为。
当然,对于实施“农民上楼”行动确实需要谨慎推动,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的改进,尤其是绝不能损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必须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本着自愿原则推进,,不能“一刀切”,不愿意“上楼”的群众不能强制“上楼”。笔者工作乡镇在推动这项政策时,就本着自愿原则,个别村民不愿意,政府和村都没强求。二是“农民上楼”后的楼房建设格局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生活需要,要保证农民生活便利,要保证农民家的鸡鸭、农具等“住所”。三是闲置出来的宅基地,如果复垦,应当归还农民群众,如果更改成建设用地,那么上楼的农民群众应当依然享受受益权,说白了,就是补偿标准要合理,否则就将成为矛盾的焦点。
事实上,对于“农民上楼”行动最有资格评价的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如果广大农民群众不拥护、反对这项政策,那么妖魔化完全可以。如果广大农民群众支持这项政策,妖魔化评价显然就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