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在2008年写了一半,放下了。最近有人感兴趣,也有点空,便将它写完。刚好有朋友问起我两年前如何质疑过张闻天的能力,又看到何方老先生要张闻天“进退失据”的证据。所以这次把全文分两部分放在这里。

事情已经过去56年,可是还不断有人在重复那些假说,而不去看事情的真相。我认真看了先父熊向晖为澄清这个案件所写的《“克什米尔公主号”案件真相》,查阅了《周恩来年谱》中的相关记录,有了自己的看法。

 无端的臆测 

       “克什米尔公主号”案件,是国民党特务为了破坏1955418日至24日在印尼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策划实施的一次恐怖谋杀。他们在中国代表团包租从香港起飞的“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上安放了定时炸弹,使机上8名中国代表团工作人员及记者、3名外国记者和5名机组人员不幸遇难。

 

       参加亚非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周恩来总理原定率中国代表团从香港搭乘这架印航飞机去雅加达。但是后来周总理没有从香港走,也就未乘坐这架飞机。

 

       于是,几十年来不断有人在重复这样一个臆测:周总理得到了国民党特务要搞暗杀行动的情报,因此改变了行程。

 

       不知道这个臆测是什么人,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做出来的,但是后来有很多人,确把臆测当成了事实,并经一些媒体的传播扩大了其影响面。

 

周总理是不是因为得到了暗杀情报,才改变了行程?仅以常人的智商判断一下,也不该把这种臆测当真。

 

第一,据当时收到的情报,国民党特务策划在香港、印尼两地对周总理实施暗杀。周总理在香港和在印尼的风险,是同等的。如果因为得到了国民党特务要搞暗杀的情报,周总理就以改变行程来规避危险,那他为什么还要去印尼?行程可以改变,目的地能改变吗?果真是以规避危险为第一,那么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干脆不去。反正在那个时候中国代表团组成人员的名单还没有公布(是爆炸案之后的415日才公布的),周总理又刚刚做过阑尾手术,不去印尼的理由很充分。而且据《杨尚昆日记》记载,当时政治局开会,也提出总理不要去印尼的意见。但是总理考虑各方面影响,还是坚持以身涉险,亲赴万隆。

 

第二,万隆会议1955418日开幕,“克什米尔公主号”爆炸发生在411日。此前印尼方面并没有邀请周总理在会前访问该国。我们平常赴约会,都不会提前太早,一个国家的总理又怎么可能提前一个星期到东道国去?

        希望今后打算重复这个流言的人,不要侮辱了自己的智商。 

吴努的邀请 

       事实上,促使总理改变行程的,是缅甸总理吴努的动议。

 

       根据《周恩来年谱》记载:1955  312日中午,周总理因急性阑尾炎住院,当晚手术。328日,周总理接受会诊后出院。41日,卫生部副部长傅连暲报告杨尚昆,周总理“伤口恢复很好”,但听说总理近来将外出工作,需长途乘坐汽车,建议“乘坐汽车两三小时需休息一小时”,腹部应包腹带,注意饮食,并须由保健医生随行照顾。

 

吴努希望周总理在413日左右到达仰光,与印度、埃及、阿富汗等国领导人商讨万隆会议有关问题。总理表示有困难,因为当时总理准备从昆明乘汽车到中缅边境,这需要5天。——这段路我在1990年代走过,一路山路盘旋,走来非常辛苦。那时总理已经57岁,又刚刚做过阑尾手术,决心走这样一条路,的确要有超人的毅力。

 

后来吴努和印度总理尼赫鲁安排,派印航一架飞机于414日来昆明接周总理和中国代表团去仰光,这才免去总理的山路劳顿。

        因吴努的邀请改变行程的并不只是周总理一个人,而是中国代表团全体成员——他们都需要到昆明集中出发。“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的遇难中国人员,大多是因工作需要必须先期到达万隆的代表团工作人员和随团记者。      

书生误国! 

       195548日,周总理一行飞抵昆明。

 

       此时,国民党保密局香港情报站已经获悉周恩来不走香港了,但是台湾当局认为对代表团的打击会影响其在亚非会议的实力,乃令其手下仍按原计划进行恐怖暗杀。

 

       在为仰光会议和万隆会议做准备的繁忙工作中,周总理在昆明依然关注着国民党特务的动向和有关人员的行程安全。

 

       49日晚,周总理显然接到了更新也更具体的情报。他从昆明打电话给北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其速告外交部,在中国代表团租用印度航空公司“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抵达香港启德机场之前,立即将我情报部门获知国民党特务准备在飞机上放置爆炸物的情况,通报英国驻华代办处、新华社香港分社以及赴香港候机的部分中国代表团工作人员。

 

根据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的《新中国外交风云》第二辑(19918月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中,署名史实写的《“克什米尔公主号”空难事件》一文记载:49日当晚,外交部办公厅获悉,台湾国民党特务欲破坏我代表团所乘飞机,并备有定时炸弹。同时,昆明长途电话传达周总理的紧急指示,要外交部将此情况火速转告香港新华分社和我国代表团,要他们立即向香港当局提出交涉,并请香港当局保证我有关人员的安全;还指示外交部在北京向英代办处进行交涉。办公厅主任董越千当晚将周总理上述指示转告了香港新华分社和我代表团。

 

4108时一上班,董越千向外交部常务副部长张闻天作了汇报。张闻天随即指示欧非司副司长张越向英国驻华代办处进行交涉。

 

930分,张越紧急约见英国驻华代办处参赞艾惕思,告知中国记者一行11人次日上午由香港乘飞机去万隆采访亚非会议,我们获悉国民党特务将从中进行阻挠和捣乱,故请其转告香港当局注意,并务必对他们的安全予以照顾

 

       请注意总理电话通知、外交部办公厅获悉的情况与张越交涉时措辞的差别。

 

总理要求告诉英方和印航的是:国民党特务准备在飞机上放置爆炸物

 

外交部实际交涉时告诉英方的是:国民党特务将从中进行阻挠和捣乱

 

       这不是细微的差别。要炸飞机,必定是可以接近飞机的人员。安保的范围会集中在飞机本身。而阻挠和捣乱,范围可以漫无边际。事后来看,香港警察一直注意的是有没有未经核准的人进入或接近飞机,制造困难。其注意对象显然主要是飞机以外。

 

请香港当局保证我有关人员的安全务必对他们的安全予以照顾,所要求的强烈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显然,外交部和英方的交涉内容,与总理的紧急指示,严重不符。

 

执行交涉的是张越。但是,张越作为一个副司长,不可能自作主张决定和英国人说什么,怎么说。他甚至未必知道总理电话通知的实际内容。

 

谁能改变总理指示的口径,决定张越和英方的交涉内容?

 

当时总理不在北京。主持外交部工作的是常务副部长张闻天。这个交涉的口径,张闻天难辞其责。

 

张闻天为什么不按周总理的紧急指示和英方交涉,却做出这种大而化之的改变?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书生气十足的张闻天不相信国民党特务要搞政治暗杀的情报!

 

情报往往纷繁而混乱,彼此还会有矛盾。所以,并不是什么人都善于分析和判断情报,遑论利用情报。这需要掌控全局的能力、心胸和水平,以及丰富的对敌斗争经验。在这一点,张闻天显然远不如毛泽东和周恩来。

 

还值得注意的是,49日晚董越千接到总理指示后,连夜通知了新华社香港分社的黄作梅。但是过了一夜,410日上午上班后,才向张闻天汇报。

 

人命关天,为什么没有连夜汇报?

 

的确,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是,英国驻华代办处如果夜间找不到人,通过中国驻英国代办处和英国政府交涉应该可行——英国比中国晚8个小时,此时正是他们上班的时间。

 

我们从多年跟随张闻天工作、为他起草文件并在他家值夜班,但不是张闻天秘书的何方老先生的有关回忆中得知,“张闻天必须在晚上十点钟睡觉”,所以“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晚上是不能打搅他的。而“克什米尔公主号”爆炸之后起草要在首都群众声讨美蒋特务罪行集会上讲的发言稿,在何方50多年之后的描述中,都还是“零碎的事情”,总理要交涉的一个指示,显然不是张闻天认为“特别紧急的事”。

 

我们无法断言,如果原原本本按总理的意思交涉,爆炸案就可以避免。但是,最起码,在事后的外交交涉上,我们会主动得多。

 这实在是书生误国!      

含糊其事的强硬 

 “克什米尔公主号”爆炸之后,周总理非常愤怒和悲痛。他采纳了同在昆明准备万隆会议的章汉夫和乔冠华的建议,由外交部发表声明并照会英国驻华代办处,指出英国政府和香港当局负有严重责任,必须认真查究,将参与此事的蒋特逮捕。总理要张越再问英国代办处参赞艾惕思,410日得到张越通知后,香港当局采取了什么措施。总理特别交待,在外交部声明及给英国代办处的照会中,应如实写出410日上午张越对艾惕思的通知内容及艾惕思关于香港所采取措施的答复。

 

       总理做这些交待的时候,还不知道张越410日与英方交涉的具体内容。这样考虑,体现了一种扎实稳妥的风格,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然而,412日下午新华社播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并没有“如实写出410日上午张越对艾惕思的通知内容”:

 

早在这批代表团人员和新闻记者启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已获悉,美国和蒋介石的特务机关正积极布置对我国代表团将要包乘的印度飞机进行破坏,以实现它们暗杀我国以周恩来总理为首的参加亚非会议的代表团人员和破坏亚非会议的阴谋。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4109时半特将这一情况通知了驻北京的英国代办处,要求英国代办处转告香港英国当局注意,并采取措施以保障上述代表团人员和新闻记者的安全。

 

       显然,这是把先前掌握的情报以“将这一情况”通知了英方这样的措辞含糊其事。

 

    问题是,你并不是这样通知英方的啊!

 

    英国人当然很不服气。

     417日,英国代办处给我外交部一份备忘录,其中特别指出:410日中国外交部西欧非洲司副司长通知英国参赞,国民党分子可能要对一批中国记者于次日离港前赴万隆会议时进行捣乱,请求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这一通知并未在任何方面予以详述、也不含有破坏的意思。

    破坏和捣乱的差别,被英国人抓住了吧!

 

而且英国代办处的备忘录说,英国参赞询问此批人员的数目、居留地点、有关航空公司的名称和出发路线,当时这位副司长不能对提出的任何一个问题予以答复,而是在此后以电话通知的。

 

    没有见到外交部就此点对英方的反驳,恐怕因为这也是实情。这从一个侧面证明,张越410日和英国参赞的交涉,是照本宣科。

 

    问题还是在常务副部长张闻天——他主管全局,让一个对此事毫不知情毫无准备的官员去交涉这个事情,连必要的背景情况都没有告诉。被动啊!

 

    其实,即使410日的交涉没有提到安置爆炸物的事情,在声明里如实回顾交涉内容,也并无不可。因为发表声明、提交照会的目的,是要敦促香港当局破案。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中国方面没有任何情报,出了这个事,英国和香港当局也有责任调查破案。毕竟飞机是从香港起飞,当时香港又是英国管着。

 

    可是,大凡水平不高的人有了过失,第一反应通常是摘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解决问题。外交部声明的不实事求是,使得我们本来有理的事,也显得气短了。更何况当时对飞机事故的原因还没有开始调查,声明里已经一口咬定这是“美国和蒋介石的特务机关蓄意制造的谋杀”,从不相信暗杀情报到以情报为依据发表声明,张闻天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然而情报还没有得到证实,就在声明里强硬地下了断言,难以服人啊!尽管情报并不错,但是这还不是以它为依据下断言的时候。

     什么叫进退失据,这真是活生生的案例。   

英国人玩赖 

    今人看这篇外交部声明的文字,大概已经看不出什么不妥来了。可是如果了解当时的背景,就会知道它含糊其事的强硬,在外交上给中方造成了多大的被动。

 

    本来发声明的目的只有一个,要求英国人承担破案的责任。可是我们硬生生从声明里读出了三层意思:我没责任,你有责任,你得破案。

 

    以不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外交声明来摘清自己的责任,这不是引火烧身么?

 

    所以英国人坚决不认帐。英方在417日给我外交部的备忘录中说,英国政府对“克什米尔公主号”事故不接受任何责任,对于中国政府没有给予时间去进行任何调查之前即对英国当局提出控诉一点,提出强烈的抗议。

 

    看来英国人也以摘清责任为第一要务。

 

    但是在这里,英国人玩赖是行不通的——他们的责任无法摘清。即使在飞机出事的问题上他们没有直接的责任,调查事故原因,他们的责任也无可推卸。

 

    417日,印度航空公司发表声明说,据3位生还的机组成员报告,使飞机失事的爆炸和起火是“由于同飞机本身的构造完全无关的外来原因造成的”。

 

    飞机从曼谷飞香港的时候还好好的,从香港起飞之后爆炸,这个“外来原因”只能产生在香港。而当时香港的治权在英国,他们怎么能没有责任呢?

 

    香港当局在飞机出事之后的不承担责任和不作为,理所当然地引起了中国人的不满。中国新闻媒体连续发表了中国各界人士的谈话,要求英国政府和香港当局调查破案。

 

    英国人居然生气了。426日,杜维廉代办来见外交部部长助理何伟,说,对中国新闻媒体对英国当局的指责,英国政府很不满意。

 

    但是在飞机出事之后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港方一直没有作为,也太说不过去啦。

 

    责任是推不掉了,英国人还要找个台阶下。杜维廉提出:希望中国政府能将飞机失事前所说的国民党特务分子可能找麻烦以及事件发生后断定飞机是被破坏所根据的情报,提供给英方,以便利香港当局的调查。

     意思是说,我要调查了,但是你得给我提供情报。   

     中方给不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