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法国大革命一样,百年前的辛亥革命也是我们这个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由于反思不够深入,百年来检讨辛亥革命的人们,大多对辛亥革命历史中的两笔精神遗产没有足够的重视。
第一笔遗产是在国家政治中必须处理好正义与效率的关系。美国政体是一种正义与效率均衡的政体,通过人人享有政治参与权和在政权内部实现广泛的制衡机制的设计,防范公权力为个人或部分人所操持。相对君主专制,这种制度维护正义的特征极为鲜明,当然会得到饱受皇权压迫之苦的中国人的重视。然而国人最初更多地关注正义,却忽视了其效率的一面。这种政体有一个重要特点在辛亥年间并没有受到重视,那就是中央的管辖领域虽严格受限,但它同时也有一套保证中央政府能强制各州必须服从的权力运行机制。孙中山、宋教仁等主张联省自治的人们,眼睛只盯住了正义和限权,却忽视了管治效率。当年造成的状况是,各省以自治之名,行独立之实。袁世凯中央政府的政令得不到各省的服从,国家的税收收不上来,军队不能统一,最后导致国家陷入事实上的无政府状态。
相对于无政府状态的恶,任何形式的、最低限度的政府都可称为善。恢复管治效率,避免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这应当是袁世凯后来努力恢复中央政府权威的深层动因。然而,习惯于依靠官僚体制的袁世凯眼中盯住的又只有效率,而忽视了正义,从而使得自己的政权丧失了正当性,沦为与刚刚被废黜的清政府同样的专制独裁的恶。辛亥革命留给我们的这宗遗产表明,无视正义片面追求效率,人民就会因长期受到压迫而不满;无视效率追求正义,这样的正义又会因为陷入无政府状态而不可能得到。在正义与效率之间,必须取得均衡。
另一宗无人认领的遗产就是权力必须分享。只有对权力的分享,才有均富,才有共赢,才有民主,才有共和,才有国家的长期繁荣稳定。辛亥年后,人们对“德先生”的另一面相缺乏认知,这个面相就是对权力的分享,一定程度上说,正是因此才会导致此后的种种困扰。民主政治的精髓,固然离不开宪政、法治、人权等,但同样离不开权力的分享。从稳定的角度看,自由民主政体最突出的优势便是分享权力。这种分享以制度和习俗等方式渗透于民主政体内部的几乎每个角落。横向看,有立法、执法、司法的分享权力,有中央与地方分享权力;具体到立法环节,有民意代表与选民分享权力,专家与公众分享权力;在政党层面,有执政党与其他党分享权力,有执政党内部各派系与个人分享权力;在社会层面,有政府与公民分享权力,各个不同的利益集团公平博弈以分享权力,舆论媒体相互间分享权力。纵向看,是现在与传统和未来分享权力,也就是政府当下的决策必须尊重前人留下的良好传统,同时必须照顾到后人的需要。
分享权力的好处是各安其位,实现共赢,其更隐蔽的作用则是消除压迫,同时也是维护稳定。辛亥革命之后,先是大总统不能正常行使宪法赋予大总统的权力,然后是大总统不能容忍与议会分权共治,各省军政府企图把好处独吞占尽。随后建立起来的蒋介石的集权政府,国民党又垄断了所有的权力。没有了共享,没有了共赢,共和国里也就难有共和。
百年来的政治实践,应当让我们学会珍视辛亥革命这两笔一直未被认领的遗产。既要重视正义与效率的均衡,也得学会权力的分享,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那场用生命与鲜血成就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