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国四分之一的民众怀疑政府公开的911真相,甚至认为是美军导弹炸毁了世贸大厦,而不是被本·拉登战士劫持的波音飞机。但无疑911揭开了后冷战世界进入恐怖主义时代的序幕,意识形态之争在恐怖主义背景下几乎冰消雪融。恐怖主义使战争进入到一种没有敌人的、不对称的超限战时代。越是强大的对手往往越是脆弱,越是弱小的对手往往越是危险。
恐怖主义是弱者对强者的战争,首先它是一场战争。恐怖战争拉平了弱者与强者的等级,如同癌细胞与人的身体,如同蚂蚁与大象,恐怖成为一种最有力的武器,这种危险胜过武器本身。
911悲剧在当时曾经引发了中国民间广泛的欢呼,从这种现象上我们可以看出恐怖主义的世界基础。2002年那个不幸的春天,中国接连发生数起严重空难,数百人遇难。然而民间却是一片幸灾乐祸的声音——只是因为人们认为“坐飞机的不是贪官污吏就是为富不仁的暴发户”。
财产是人类产生不平等的根源。在一个没有规则的年代,“不明来源”财产的原罪猜测使这种不平等变成一种割裂和敌视,撕裂着一个上升中的国家。
熊培云曾经写了《艾氏911》,来分析一个中国911悲剧的原因。在杨国柱的“911事件”一年之后,2005年9月11日,31岁的河南农民工艾绪强劫持出租车冲进王府井步行街,制造了3死6伤的又一起中国“911”。
艾绪强来自河南农村,离婚后到北京一建筑工地开铲车为生。来北京打工5年,但经常拿不到工钱。“我无法在社会生存,我要报复,我选择了与王府井同归于尽!”艾绪强在法庭上慷慨激昂。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开车撞人?
艾绪强:因为我要报复社会,报复富人。我觉得现在10个城里人有9个都是黑心的。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选择王府井步行街?
艾绪强:因为我觉得王府井是中国最繁华的中心,是富人聚集的地方。
公诉人:你想致富吗?
艾绪强:(沉默)想。
公诉人:你有致富技能吗?
艾绪强:没有。我无法在社会生存,我选择与王府井同归于尽。
公诉人:你怎么认定来王府井的都是富人?你有特定要报复的人吗?
艾绪强:没有。在我的认识里王府井是富人旅游、散步、购物的地方。
公诉人:那你认为被你杀害的出租车司机也是富人吗?
艾绪强:对此我表示遗憾,我要报复的不是他。我就是想把他砸晕,可是他反抗,他咬我,我就用本来想自己自杀用的刀把他扎死了。
在附带民事原告人提出一百五十多万元的赔偿要求时,艾绪强再次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我确实没有能力赔偿,我希望国家能给他们补偿。”“我只想法官判我死刑,立即执行。”这是艾绪强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法官问艾绪强有什么遗言,他一句话也没说。
2008年11月5日,珠海个体司机骆某驾驶泥头车,故意撞向放学的学生和行人,当场造成24人伤亡。事主被警察当场开枪击毙。据说骆某性格内向、家境不佳,他事前就留下了遗书。2009年4月南京公交车司机王建强驾驶一辆公交车,故意撞向多名乘客,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2009年6月23日,广东省惠州李国清驾驶一辆大巴车在闹市区恶意狂奔,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2009年9月17日18时,48岁的吉林省永吉县金家乡中心小学职员张健飞,在北京的前门步行街持刀刺扎十余人,两死14伤。2010年2月1日,天津港保税区调度员张义民劫持本单位大客车,在道路上连续撞击车辆和行人,致9人当场死亡,11人受伤……
这些事件没有任何明确的政治目的,事主以伤害社会和陌生人来制造恐怖,表达自己一个人对社会的不满和敌视。这种不满甚至没有明确的原因和对象。这种山寨版的恐怖主义可以叫做平庸的恐怖主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死亡是这些反社会的汽车杀人犯的理想和最终下场,但代价却必须由整个社会来承担。
一个人的恐怖主义
有人嘲讽道,长期处于冷兵器时代的中国,在炸药上没什么根本进步,炸弹的使用仍然停留在泄愤工具的层面上。这种泄愤是一种私愤,这是一个人的恐怖主义。和平庸的专制主义相对应,这是一种可悲可鄙的平庸的恐怖主义。
当很多专业爆破公司常常“完不成任务”的时候,一个“贫困潦倒不学无术”的靳如超仅用950元人民币购买的土制炸药,以并不专业的爆炸手段就制造了一起特大爆炸案。2001年3月16日4时16分到5时的44分钟内,石家庄市连续发生5次爆炸,3处住宅被炸倒塌,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此案迅速告破,官方认定系靳如超一人所为。据官方介绍,41岁的靳如超曾在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刑10年,出狱后修理过三轮车、推销过化妆品、倒卖过火车票,这些均被官方定义为“无正当职业”。
官方公布的靳如超事前行程如同惊险小说:“……从岩峰洞村口拦了一辆拖拉机逃到马关县城,然后乘出租车经文山县到开远市,再乘出租车于3月10日12时左右到昆明,当日下午3时登上飞往天津的XL222航班,20时10分到达天津,当晚住在天津火车站附近某旅馆。3月11日9时许,靳如超从天津坐长途客车到保定,然后转车到安国。买了半吨炸药……”
根据官方宣传,靳如超是一个顽劣不化好吃懒做的流氓、一个心理扭曲人生阴暗的恶魔。据说靳如超记有长达几十万字的日记,来自官方的靳如超日记中写道:“有权势者生,无权势者死。胜者为王,败者冤死。有钱者生,无钱者冤死。” 如果日记属实,那么靳如超是一个信奉弱肉强食和狼图腾的尼采主义者,而这不幸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普遍的游戏规则。对如此规模的“定向爆破”来说,靳如超多少显得有点过于“专业”。即使如此,在靳如超被妖魔化的背后,仍然让人对真相充满无尽猜想和疑惑。
案发一个多月后,靳如超被迅速审判枪决。卖给靳如超炸药的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等3名贫苦农民给靳如超一起陪葬。案发一个多月内,侦破靳如超案的刘朝辉、赵庆祥和田川等3名警察均“积劳成疾英年病逝”。
2004年10月26日,长沙发生公交车爆炸案,造成54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危重病人9人。事主阳进泉54岁,系湖南省衡山县农民。
2008年7月21日昆明市接连发生两起公交车爆炸案,造成2死14伤,此事在奥运前夕引发各种猜想。半年后,在萨尔瓦多咖啡屋发生一起“意外”爆炸,事主李彦在急救中死亡,事后官方宣布,7·21爆炸案也系李彦所为。
2009年6月5日,62岁的张云良携带汽油登上成都市9路公交车并故意泼洒点燃,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伤,张本人亦当场身亡。
在一系列恐怖事件中,官方公布的信息大同小异,比如称张云良贫困潦倒好吃懒做吃喝嫖赌仇视社会云云,这与当初对靳如超的描述如出一辙。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从靳如超到阳进泉、李彦、张云良,他们无一是幸福的,他们应当“各有各的不幸”,然而在官方口中,我们只能知道一种相同的不幸。那就是他们天生就是坏蛋、就是魔鬼。或许在官方看来,与规模巨大的“群体性事件”相比,这种“个体性事件”只是一个人的恐怖主义,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反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于建嵘教授将这种“个体的极端性事件”分成4种类型:第一种是自卫,如“烈女”邓玉娇事件和辽宁张剑事件,可以理解;第二类是自残,如唐福珍自焚事件及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令人同情;第三类是复仇,如杨佳案、崔英杰案和邱兴华案,社会反应复杂;第四类泄愤,如张云良案和靳如超案,因为其暴力攻击目标的不确定性,目的是制造社会恐慌。相比较而言,第四种类型如钱明奇案,“以最少的伤亡制造最大的震慑”,这种理性行为更接近于恐怖主义,或者说是一个人的恐怖主义。
牛吃玉米难题
2006年7月14日晚,邱兴华将陕西汉阴铁瓦殿道士及香客共9男1女杀害,死者中年龄最大62岁,最小仅12岁。在庭审时,邱兴华讲了一个牛吃玉米难题:“好比我种了一块玉米,长了1.5米高,叫一群牛给吃了,我去找放牛的人没找到,我在一气之下把牛杀了,谁找我赔牛,我就找谁赔我的玉米。”
在看守所里,邱兴华潜心写作《金笔定江山》和《邱兴华一生的写真》两部书。陕西省高院拒绝了邱兴华家属和律师提出对邱进行精神鉴定的要求,并在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前4天匆匆宣判邱死刑。12月28日,邱兴华被枪决于安康江北河岸边,其临终陈述为“我该死,罪恶滔天,杀人偿命”。事实上,中国法律对精神病人地位的保障仍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即使鉴定结果显示邱兴华是精神病人,并不见得能免其一死。
在中国,一个比不平等更大的问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缺乏真正的关爱和人性纠偏机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加之政府力量对民间社会的僭夺,传统中国的宗法习俗、道德操守及以此为基础的“熟人社会”遭到彻底瓦解。同时,持续数十年的高强度意识形态在全球化经济大潮面前已经完全崩溃消解。遗憾的是,我们尚未建立起一个以法治为基础,以公平为底线,以人性关怀为保障的“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是人类文明进入城市化后必然的生活形式,它以社区文化为特征,共享文明成果和经济繁荣,这是一种“大同世界”的雏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事实上,我们现在所处的“陌生人社会”,更多意义上是一个礼崩乐坏、巧取豪夺、权势倾轧、拜金势利的无序社会。
在官方的教唆下,“千万不要相信陌生人”已经成为一种中国定律。经历过“引蛇出洞”的“阳谋”和“大义灭亲”的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国社会不仅产生灾难性的信仰危机,而且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官方对民众刻意施行的去公民化政治,使民众生存更加原子化和沙粒化。
在现代政治文明中,国家应是法治的产物,应是民众利益认同的产物,而非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更非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剥削大多数民众的专政工具。中国以低人权高税收的后发优势,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血腥聚敛迅速暴富。根据“拉斯柯尔尼科夫选择”,中国在失败的好人和成功的坏人中无疑选择了后者。这种“坏的”成功类似饮鸩止渴,不顾一切而付出的惨重的社会成本和道德成本,将在我们的未来分期偿还。甚至,这种成本将大于其收益。因为许多东西是无法用金钱来度量的,比如生命、比如亲情、比如信任……
看似疯狂的邱兴华给全体中国人出了一道牛吃玉米的难题:你的牛和他的玉米,如何保证各方的权利?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但这个底线在这个国家已经失守。法律被权力僭越,被金钱玷污。从黄松有到陆俊,从三鹿惨案到山西疫苗,法律对大多数穷苦民众来说,已经成为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法律正在丧失扶危救困惩恶抑强的作用,法律和正义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孙志刚以他的生命揭穿一个体制如何以法律的名义作恶。不幸的是,法律大多时候总是与狼共舞。从邱兴华案、杨佳案、华南虎案、邓玉娇案到李庄案,法律不过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中不停翻转的万花筒,而不是一面照妖镜。
2008年10月28日,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在新梅园酒楼猥亵一名11岁女童,甚至辱骂在场众人“你们算个屁”。小女孩的父亲陈先生报警后,等来的是“录像损坏”和“不构成猥亵”的官方结论。很多网友斥责陈先生“没有血性”,意思是说应当当场宰了这个恶棍。
平等、公正、正义、尊严的缺失,使法律只保护少数人的“牛”,而罔顾大多数人的“玉米”。三鹿、疫苗和稳腚是“牛”,孩子和“普通老百姓”不过都是些“玉米”。牛与玉米的利益对立显示了社会的阶层明显分野。因为沟通与救济管道的阙如,从网络到街头,“仇富”情绪和“仇官”情绪无处不在,催化、切割着本已式微的社会信任,善意和诚意在文化层面进一步解体。在这个左手不相信右手的社会中,专家、官员、政府和国家一起威信扫地,从类似“周老虎”、“等地震”、“宋丽强奸案”的荒唐事件来说,所谓“公信力”已经荡然无存。
不能说哪个人或哪个机构要对郑民生的个人遭遇负责,但不可否认,郑民生是社会失衡的必然结果。从靳如超、马加爵、邱兴华、杨佳、张云良、崔英杰、黄运财、药家鑫、唐福珍……到郑民生,这一串数也数不完的名字背后,每一个令人扼腕痛惜的人生悲剧落幕处,都隐含着我们这个社会不堪入目的阴影。
道德洁癖
古希腊时期的狄奥根尼住在一个桶里,以讨饭为生,人们笑他活得象条狗,“犬儒主义”就这样诞生了。狄奥根尼提着灯笼在城里游走:“我在找一个真正诚实的人。”亚历山大大帝前来探望晒太阳的狄奥根尼,问他想要什么恩赐。狄奥根尼回答说:“只要你别挡住我的太阳。”犬儒主义是极权专制的产品。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中,一切都非道德化,无价值性,人们不问是非,不管善恶。
庄子应是中国犬儒的创始人。魏王讥讽庄子说:“先生怎如此潦倒啊?”庄子纠正道:“是贫穷,不是潦倒。士有道德而不能体现才是潦倒;衣破鞋烂是贫穷不是潦倒,此所谓生不逢时也!”庄子常常自比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庄子对于阴谋和权势无限鄙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穿过了肮脏的粪池才获得越狱成功。这是一种象征,即如何面对丑恶与肮脏,这实际就是一个人面对这个不完美的世界的态度。从邱兴华和杨佳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道德洁癖的影响。这种洁癖让我们对丑恶和欺骗不能容忍,嫉恶如仇,甚至愤世嫉俗。在世俗面前,或者抗争,或者逃避。抗争,只能自取灭亡;逃避,哪里又是净土?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则戎马生于郊。”老子目睹礼崩乐坏,留下五千言《道德经》,出走函谷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屈原面对沉沦堕落的楚国,“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遂自沉汨罗江。
印度的《婆罗门书》中说:活在人的社会,最善良的好人也会变成罪人,……那么,流浪去吧!流浪者的双足如同鲜花,他的灵魂成长,修得正果;让浪迹天涯的疲惫洗去他的罪恶……
1957年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用20天时间里,在一卷120英尺长的打印纸完成了《在路上》(On the Road)的初稿。这部小说被公认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作者借书中迪安之口质问:“……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各种各样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与《麦田守望者》的塞林格一样,凯鲁亚克表达出了大多数人心中的异化、不安和不满,展示的是一种人生想象的理想状态和醒悟的自由感觉。与其说这本书代表着垮掉的一代,不如说他们是“叛逆的一代”,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
正被逐出中国教科书的鲁迅在《安娜出走以后怎么办》中说: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
100年前,鄙视自己寄生虫式生活、而又无能为力的老托尔斯泰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出走,孤独地死在一个无人的火车站。20年前,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叫查海生的教师离校出走,这个25岁的“孩子”留下许多梦想:“我有一所房子,面向大海,春暖花开”。海子以自己的生命警告了一个物欲时代的来临。2008年中秋,一名叫罗炼的24岁佛山某家具厂工人,在月饼盒里留下一张纸条后悄然出走:“终生役役而不见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所向,讳穷不免,求通不得,无以树业,无以养亲,不亦悲乎!人谓之不死,奚益!”
罗炼的出走引发了全国无数年轻人的共鸣,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的普遍关注。有些媒体还发起“人生的路到底怎么走”的大讨论。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纷纷响应,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站甚至还发动网友对罗炼进行人肉搜索。罗炼的失踪不仅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而是这一代年轻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精神问题。
金钱暴力所引发的物欲时代、全球性经济危机、弱肉强食的贫富差距、冷酷的拜金主义、“身份世袭”的社会结构板结化等等,让无数“80后”、“90后”不仅面临着生存危机,也面临前精神危机。道德、善良、勤奋、才华等美好的东西在功利扭曲的现实面前脆弱不堪。这种失落感和挫败感所造成的迷茫和迷失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雨果曾经说:未来将属于两种人:思想的人和劳动的人。实际上,这两种人是一种人,因为思想也是劳动。但冰冷的现实只要一种人,只要你劳动而不要你思想。思想和穷人一样,在这个社会总是显得多余。当下人类社会,每一座城市都是一部日夜轰鸣的钢筋水泥机器,人类就是误入歧途、爬行在这部机器缝隙里的蚂蚁。我们的身体疲惫不堪,我们的内心焦虑不安。对生命意义的最后追问,已经成为我们每一个正常的现代人无法回避的一个重大命题,因为它关乎我们的精神世界与身边这个物质生世界是否匹配。
在不顾一切追求GDP的国家主义机器中,每个人都如同养鸡场的下蛋鸡一样苟延残喘劳碌无为,又如同迷宫里的老鼠般孤独而微不足道。每一只笼子里的老鼠都在不停地踩着脚下的轮子,唯恐自己落后。可当你停下来的时候,你发现你还在原地,一切都没有改变,你踩动不过是一只周而复始的轮子而已。
在浏阳河畔长大的罗炼在日记中写道:
身在人群中,却总是形单影只。我只想摒弃对现实生活的顶礼膜拜,委身于无限的孤寂当中,无辜却总也摆脱不了现实枷锁的束缚,活着一无乐趣可言,我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一切都变得可恶……我的玩世不恭,我的天马行空,伴随着岁月蹉跎,幻化成一颗颗泪珠,昨天的所有已成为遥远的回忆。面对着这些,我心力交瘁,有太多感慨,无奈现实却不允许我有太多想法。每当看到周边衣裳褴褛,老态龙钟的身影,我都感到害怕,唯恐自己也将这样庸碌一生。也许是该坦然接受,而我却无法释然,我还有太多的憧憬……
贫穷之罪
2004年6月17日,在其他同学都在领毕业证的时候,锤杀4名同学的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被执行死刑。马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 5000元学费,是从家到学校借了一路借来的。马加爵为读大学已经负债1万元,打零工补贴生活费。因为没有鞋子穿,他在助学贷款没发的几天里光脚逃课。在冬天温度比较低的时候,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经给马加爵一二块钱,让他替自己洗衣服,马没钱就洗了。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在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马加爵在监狱中穿上了他这一生中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囚服。“这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马加爵这句话让在场看押他警察都落泪。马加爵拒绝投案,也拒绝4位律师免费做无罪辩护,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马加爵在最后的遗书中写道:
春城的春天下着雨,有着一丝凄寒的风。我望着生锈的铁窗,我想起了我可怜的父母。为了供子女读书,他二老起早摸黑在田里干活,还点着蜡烛为人烫衣服,5毛钱一件。那次我母亲掉了一百块钱。她心疼的说那是烫了两百件衣服赚来的钱呀。我看着母亲伤心的样子,就把自己做苦力赚来的一百块钱丢到地上。对母亲说:妈妈你的一百块钱在这里!妈妈露出了一丝苦笑,其实妈妈知道是我丢的。
我不怕一个人独自吃苦,我不忍心父母看到我吃苦。我家一直很穷苦,我在穷苦中长大。我从小就体味到家庭的艰辛。幼小的我便心疼父母的辛苦,只想通过小手减轻父母一点点负担。
进入大学以后我怎么发现,大部分人不爱读书。每天晚上谈女孩子……大家都爱玩电脑游戏。
大家都嘲笑我是个土包子……我有时候没钱就打一份饭吃上两天,经常一天吃两个馒头就过去了。我从不怕苦也不怨恨谁,我更没因为没钱而想到去偷去抢。我很坚强,我为自己骄傲。
很多男生都谈恋爱了,我在这种氛围下加上几个同学的怂恿,也大胆的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了我暗恋许久的一个女孩子。由于我的模样不好看,加上又没钱,人显的很土气内向,那女生毫不留情的当着许多人的面,把我那封用真心诚挚锩刻成的信撕个粉碎。我只是内心痛苦了下,我也并没有怨恨谁,我只觉得自己确实条件不行配不上她。我对父母也是这么说的。
……整个寒假我一个人多么孤寂。我不怕吃苦,但是人是很怕寂寞的……原来每个人长期以来一直这样凶悍的歧视我、残忍的嘲笑我,我的心很痛,我的泪悄悄的落下了。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可是当我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当我的过去的伤痛被人再次拿出来嘲讽的时候,我的心滴血了……我决定玉石俱毁,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我想没抓到我以后到一个没有歧视侮辱的地方重新做人。万一抓到就一死百了。我是不怕死的我只想死刑,我不愿意被判无期徒刑,因为那样会给我父母带来压力!
我深刻懂得人间真情的可贵。我曾对自己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们那个家虽然很穷,但是大家都很互相关怀,大家都感到很快乐,没有歧视与蔑视,从来不知道什么是人格践踏。我很想和陶渊明那样,就永远生活在我那个村子里,天天看着清澈的流水,望着袅袅的炊烟,写着清新的诗歌,呵,那多美好呀!可是现在——只好等来生了。爸爸妈妈,对不起了!儿子不孝,儿子来生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警察又来提审我了,我总听到外面摩托车的声音为什么总是那么飞扬跋扈。我怀念十哥开的摩托修理店,在我印象中那是很赚钱的,十哥骑摩托车很英姿飒爽,那摩托车的声音是那样的婉转清脆!我仿佛又坐在十哥的摩托车上了,慢悠悠的行走在我可爱、纯朴、亲切的家乡……一路走好。
中国的超级贫富悬殊导致绝大多数底层中国的生活跟非洲差不多。据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德兰修女曾经想来中国,帮助“穷人中的穷人”,被中国官方拒绝,理由是“中国没有穷人!”德兰修女被称为“人类的良心”。对她来说,“贫穷”一词的定义比我们寻常理解的更为宽广——在她看来,贫穷还意味着:饥饿并不单指没有食物,而是对爱的渴求;赤身并不单指没有衣服,而是指人的尊严受到剥夺;无家可归并不单指需要一个栖身之所,而是指受到排斥和摒弃。除了贫穷和饥饿,世界上最大的问题是孤独和冷漠。孤独也是一种饥饿,是期待温暖爱心的饥饿。
雨果在《悲惨世界》中,为人类描述了贫穷、革命、法律和仁爱的艰难关系。因为偷了一块面包救儿子而坐牢十九年的假释犯冉阿冉在偷盗神父的银器时,被神父对他的仁爱和尊重所感化,最后他成为一个厚道义气的绅士,热心地帮助无数穷人。面对善良的“罪犯”冉阿冉,沙威警长在法律和良心的冲突中崩溃,毅然跳河自杀。在冉阿冉的工厂里有一名贫穷的女工芳汀,她被男友抛弃后,一个人带着私生女处处受到欺辱和歧视,为了女儿她不惜卖掉长发,甚至出卖肉体,最后染上重病。芳汀在临死之前遇见冉阿让,这是她的幸运。而一位中国的“芳汀”刘和芳则不幸得多。
2004年12月2日,合肥市33岁的下岗女工刘和芳因生活困窘而自缢于家门。据《瞭望新闻周刊》报到,这位离异的6岁女孩的母亲几乎天天吃咸菜饭,死前由于无钱交10多元的统一安装新水表费用,家中已断水一个多月。刘和芳7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连女儿上小学的钱也是亲戚们凑的。刘和芳自杀的原因很简单:穷。是穷,使她一直在常人难以想像的困境中挣扎;是穷,使她难以面对年幼的女儿;是穷,使她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她曾向政府部门求助,但在区政府信访局,接待人员让街道来人将其拉走,街道干部称刘和芳是“疯子”。
刘和芳的死揭示了一种残酷的现实:国家、制度、政府、法律已经彻底抛弃了穷人,要死要活是你自己的事情,你的灾难是没有人同情的。
2010年底,两个快递员在苏州一个高档住宅区轧死了一条小狗。因为赔不起5000元的狗命,被狗的主子痛打了一顿,然后被迫向一条死狗长跪1个多小时,为狗守灵。在举国哗然之际,人们或许已经忘了一年前的悲剧:2009年11月19日,28岁的湖北周先生不小心将一辆奥迪轿车外壳撞瘪,担心付不起赔偿金会坐牢,凌晨在家上吊身亡。
权力的轮子
对现代人类来说,汽车是一种最常见的凶器,被轮子杀死的人要比用枪和刀子杀死的人多得多,而中国人用轮子杀人的效率更是其他人类的4倍,可见中国人对中国人是多么残忍。对“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中国人来说,轮子还是一种奢侈品,轮子是权力和金钱的象征。在一个枪被官方垄断、菜刀都实现了实名制的这个国家,用轮子杀人已经成为一种贵族行为,代表着一种超越了人类的人上人的新物种。在一个只有老百姓而没有公民的中国,杀人是一回事,用什么杀人是另一回事,什么人杀人更是另一回事。
1997年8月24日,张金柱为自己荣升郑州市公安局长大宴宾朋,酒宴散后乐极生悲,他用一部汽车将苏东海活活杀死在城市的马路上,2个月后,这位人生得意的局长就在一片哗然中被一枪爆头。据说张金柱临死前叹道:他是死于记者而不是死于法律。张局长以他的死成全了初出茅庐的《大河报》,然而,这一声枪响竟成中国最后的绝唱。从此以后,人言并不可畏,权力取得最后胜利。很多年以后,张金柱会在阴间遇到很多来自中国的冤鬼,但都是车轮下的冤鬼,没有一个车轮上的冤鬼,如果有的话,或许药家鑫算一个。张金柱以他彻底的失败证明了李刚完美的成功,这就是中国10来年的变化。
2003年10月16日,苏秀文驾驶的黑AL6666、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SUV车与一辆农用车发生刮蹭。一顿口角后,“信不信我敢撞死你”,苏驱车将农民刘忠霞撞死,并撞伤行人12人。从很多方面来说,苏秀文与艾绪强是非常相似的,不同之处在于,苏秀文开的是自己的宝马,艾绪强是抢来的出租车。最重要的不同或许是,苏秀文有权有势,而艾绪强只是一个穷光蛋;苏秀文杀的都是穷人,而艾绪强想杀富人。应当说,艾绪强与苏秀文之间,没有谁比谁更危险,或者更不危险。事件发生后,苏秀文在中国法庭以交通肇事被释放回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也就是说,苏根本不必进监狱。据传苏秀文为黑龙江副省长儿媳。
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杭州“富二代”胡某驾驶浙A.608Z0号三菱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飞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致谭当场死亡。有目击者称,当时车速至少在120-150公里每小时,死者被撞飞5米多高,撞离斑马线有20米距离。胡某在撞人后满不在乎态度傲慢,其同伴声称可以用钱捞人。此次惨案引发近万市民和网友前往事发现场哀悼死者,“70码”因此成名。据说70码是一个责任的分界线。因为如果到了75码就是超速百分之50,那就牵涉到犯罪了。如果不到75码,因此不算犯罪,顶多就是交通肇事。“70码”的出现,与其是民众在质疑公权力的公正公平,不如说是指责富人的“摆平”手段。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赔偿死者家属113万元。
2009年8月4日晚,又一个富二代魏志刚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在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撞死一17岁打工女子马芳芳。当时保时捷车速超过80公里每小时。20多天后,魏志刚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颇为讽刺的是惨案就发生在斑马线上,这条斑马线3个月前为警示“70码”事件而设立第一批爱心斑马线。“70码”们的“有恃无恐”地欺凌法律的正义和穷人的安全,低廉的犯罪成本和法律的软弱不仅使杀人合法化,甚至彻底颠覆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低线。
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校园步行区,官二代李启铭驾驶“冀FWE420”的黑色轿车狂奔,将大学生陈晓凤撞死。在众人拦住汽车后,李启铭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我爸是李刚”因此成为2010年的中国第一名言。不久,公安局长李刚和他的儿子在国家电视台黄金时间亮相,向全国人民道歉,而不是向死者家人道歉。今年1月30日,李启铭被判6年,赔偿死者家属40余万元。
在“李刚门”发生的第4天,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路人张妙。药家鑫担心张妙看到车牌,从车内取出尖刀刺死张妙,这只弹钢琴的手总共刺了一个20岁的女孩8刀。药家鑫杀人后逃逸,3日后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尽管药家鑫的父母前来道歉,但张妙的丈夫拒绝在药家鑫被处死之前安葬妻子。今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6月7日,在无数中国孩子为成为大学生而奋力一搏时,大学生药家鑫在一片“该死不该死”的群情争议中被执行死刑。有人嘲讽道:“药家鑫的爸爸不是李刚。”
2010年的中国圣诞节无疑是非常悲惨的。在浙江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53岁的村长钱云会被一辆大型工程车轧断了脖颈。此前政府征用寨桥村146公顷农地,未支付补偿款。民选村长钱云会为此带领村民踏上了上访的不归路。其间先后3次被关入政府监狱,但所有的迫害被没有使他屈服。当地村民称,“村主任是被4个人抬起,扔在工程车前轮下压死”的。扑朔迷离的钱云会事件催生了中国第一个“公民独立调查团”。基于2003年孙志刚事件终结收容遣返制度的“成功”经验,对钱云会惨案,民众期望将改变中国式的上访和维稳制度,然而这种“倒逼改革”的预期全部落空。在突尼斯革命的喧嚣里,官方宣布钱云会死于一起普通车祸,一个月后,官方法院判处肇事司机费良玉获刑3年半,钱云会家属获赔105万元。
泰戈尔曾经无限深情地说:“感谢上帝,我不是一个权力的轮子,而是被压在这轮下的活人之一。”今天的中国有2亿辆车,每年有10多万人被轮子轧死,有100多万人被轮子轧个半死。平均每天要用300个中国人的身体和生命来祭拜轮子。尽管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只占全世界的1/18,但每年车祸死亡人数占全球的1/5。在中国的法律中,如果你用鞋子踢死一个人,或用头盔砸死一个人,或者用菜刀杀死一个人,你就是杀人犯。但如果你用汽车杀死一个人,那你就是一个交通肇事者。前者你需要偿命,后者只需赔付一具棺材。对前者来说,是你杀了人;对后者来说,却是汽车杀了人。汽车就这样成为一种怪异的替罪羊,它甚至具有了犯罪的人格特点。
相关链接:暴力时代的罪与罚(1) 暴力时代的罪与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