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数人的写作或者缘于现实的思考,或者缘于阅读的兴趣。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阅读会促进对现实的思考,对现实的思考常常也会求助于阅读。说到我自己这两年对中国中产阶级或主流媒体所说的中等收入群体的研究,最初的兴趣大概来自于美国社会学家莱特·米尔斯的那本《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二十多年前在南开大学读社会学硕士的时候,我们这些年轻的学子就是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斗士、“左派阵营中的文化牛仔”(艾尔文·豪)的崇拜者。

     

    缘此,当2002年南京大学出版社约请我翻译《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时,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不过,当时我没有想到这本书的翻译会一拖三年,并且其中大部分章节后来是在几十次旅途中完成的。

     

    在旅途中完成翻译,一者确实是因为平时俗务缠身,二者因为翻译是打发旅途寂寞的最好方式。其实,旅途本身的见闻也颇有助于我对中产阶级这一现象的理解。先是在去印度的新航班机上,随手翻到一本新加坡杂志,上面的一篇文章讨论的恰是印度的中产阶级,观点如何不说,数据倒十分清晰,说印度有七亿中产阶级。因为2003年去过一次印度,也知道印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致状况,所以看到这样的数据多少有些不以为然。会议结束后去孟买。离开孟买那天下午,结账后还有三个多小时才去机场,我坐在Heritage Hotel附设的咖啡店里,一边喝着味道醇厚的印度红茶,一边干着手头的翻译,真是觉得工作原来也可以是如此悠闲。而读着米尔斯的精彩论述,望着咖啡店经理说起“你不知道么?印度是中产阶级国家”的那份自得,再看看窗外拥挤、繁忙、沸腾的孟买,不由得想起整整一百年前刚刚大病初愈的韦伯访问芝加哥的情形。

     

    在韦伯眼中,那个正因为大规模的工业化而从一个原本只有几万人的木材转运站朝向上百万人的大都市急剧迈进的芝加哥,在资本主义的原始动力的激励下,“像一个没有包膜的巨大心脏在有力地跳动着”。满街的汽车、琳琅满目的商品、潮水般的人流、每天七千列火车的进出,加上将那一幢幢洋溢着殖民色彩的建筑衬托得更加辉煌的既肮脏又拥挤的贫民窟,我仿佛从孟买身上看到了一百年前的芝加哥。离开孟买以后,将此种感受通过电子邮件告诉了印度德里大学的Veena Nargal小姐,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Nargal博士回信道:“我不相信中国的城市和印度有什么不一样。为什么就孟买像芝加哥,中国的北京和上海呢?”其实,中国的城市也同样在迅猛地发展,也像一颗颗有力跳动的心脏,只是这一颗颗心脏有着厚厚的包膜——国家,或者说国家的控制,而这种强力的控制确实遮蔽了资本繁殖的原始动力和原始形态。

     

    我们现在所说的“中产阶级”即英文中的middle class,最早出现在近代以来的欧洲。自十七世纪甚至更早,欧洲社会就出现了现在被称作“现代化”的社会变迁历程,但人们公认的这场大变迁的“震中”却是十八世纪欧洲的两次大革命。如果说现代意义上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出现与工业革命有着最为密切的关联,那么法国中产阶级的最初形态则是那个后来在一七八九年的大革命中扮演了积极角色的第三等级。

     

    和欧洲社会略有不同的是,早在工业化之前,美国的老式中产阶级,包括自由农场主、店主和小企业主,就曾占到过总人口的80%。这与美国广袤的土地为大多数老移民提供了足够的资源有关,也与米尔斯所说美国没有经历封建时代,在工业化之前缺乏一个暴敛社会财富的上层贵族阶级有关。但是,在进入工业化之后,尤其在工业化的早期,一者由于新移民的大量涌入,二者由于部分农民和小企业主的破产,工人阶级逐渐成为人口的大多数。美国工业化的早期历史,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早期社会日益分化为工人和资本家两个对立阶级的看法。

     

    但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美国社会工业化的完成及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工人阶级的人数开始减少,中产阶级的人数重新开始回升。“一九五六年,在美国职业结构中,白领工作者的数量在工业文明史中第一次超过蓝领工作者。……到1970年,白领工作者与蓝领工作者的比例超过了五比四。”(丹尼尔·贝尔)而且,尤为重要的是,在中产阶级中,大量出现的不是小农场主、店主和小企业主这些被米尔斯称之为“老式中产阶级”的人,而是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出现日益增多的所谓“新中产阶级”,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经理阶层、学校教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商店内部和外部从事推销工作的人。米尔斯发现,1860年中产阶级雇员只有七十五万人,而1940年达到一千二百五十万人。其中,新中产阶级的人数占到56%,而七十年前他们只占15%。在米尔斯之后,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和大型垄断组织的兴起,美国白领的总数上升到七十年代的五千万,1980年后则占到全部劳动力的50%以上。在今天的美国,“工人阶级只占劳力的25%,而专业和技术的阶级(像管理者、教师和研究者)则占到总劳力的30%以上”。在丹尼尔·贝尔看来,与制造业经济转向服务业经济相伴随,“科学的日益科层化和脑力劳动的分门别类日益专门化”,使得专业技术人员无论在人数还是在重要性上,都开始取代企业主而居于社会的主导地位。而这一切,正是所谓“后工业社会”的主要景观。尽管八十年代后,因为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局部“去工业化”,以及高端技术的使用和信息化的浪潮,对战后导致中产阶级暴涨的那些职业(如一般的管理人员、文职人员和销售人员)形成了威胁,工作两极分化、“中产阶级面临衰落”,但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形态并没有彻底改变。

     

    米尔斯所说的“新中产阶级”和老式中产阶级最大的区别有二:其一,无论是自由农场主还是小企业家,老式中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都拥有自己的财产;而新中产阶级则大多没有自己能够独立经营的财产,他们作为高级雇员为拥有大型资本的人工作。因此,从财产方面说,他们的地位和普通劳动者一样;而“从职业收入方面说,他们多少是‘处在中间的’”。正是存在这样的差别,英文middle class其实既可以翻译成“中产阶级”(对老式“中产阶级”尤为合适),也可以翻译成“中间阶级”或“中等阶级”、“中等收入阶级”(对新“中产阶级”更合适,因为他们其实没有能够作为生产资料的“产”)。正因为如此,米尔斯会说:“从消极意义上说,中产阶级的转变是从有产到无产的转变;而从积极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从财产到以新的轴线——职业——来分层的转变。”其二,即使是在今天的美国,老式中产阶级(如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还是会自己动手从事一些体力劳动;但新中产阶级(除了大型百货超市中的售货员)从事的一般是脑力劳动,并且其中相当多的职业是专业技术性的。这既是新中产阶级也可以称之为“白领”(whitecollar)的原因,也是这个阶级能够获取职业声望的资本。

     

    1962年,因为要在全美电视网中为古巴革命辩护,操劳过度的米尔斯心脏病突发驾鹤西去,时年仅仅四十五岁。如果从1941年获得博士学位算起,米尔斯的学术生涯不过二十余年,但他却撰写了许多影响整整一代美国人的著述。不过,在他那主题广泛的著述中,米尔斯勾勒出的一幅幅复杂的美国社会景象的中心概念却是 “权力”。在米尔斯眼中,“在人类所有的相互作用中,既有上层人物,又有无产者,既有当事人,又有局外人,既有统治者,又有从属者,每个人都显示出权力的积聚、培养和行使”(R.艾耶尔)。以此为线索,米尔斯撰写了四本著作分别论述下层移民、劳工领袖、中产阶级和上层权力精英。除了他那本享誉学界的《社会学的想象力》(1959)和震动美国朝野的《听着,美国佬:古巴革命》(1960)外,这四本著作构成了这位六十年代特立独行的新左派的主要遗产。若以出版的先后顺序来叙述,《权力新贵:美国的劳工领袖》(1948),以个人背景和工会产生的历史环境描绘了工会领袖的特征,尤为出色的是,米尔斯将工会领袖和他们反对的资本主义巧妙地结合了起来。显然,没有资本主义就不会有工会运动,所以工会是与私有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决定了劳工领袖与共产主义的格格不入。《波多黎各人的旅途:纽约的新新移民》(1950),以传记手法,描述了移居纽约的波多黎各底层居民的日常生活。而《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1951),则为人数愈益庞大、生活日渐丰裕但情感却不断疏离彷徨、而且多少有些弱智的中产阶级塑造了生动的群像。最后,《权力精英》(1956)则揭开了那群普通人通常难以接近、但却受到“他们的决策有力地左右”的上层大人物(great man)的面纱。他让普通人看清,原先他们一直以为生活在自由平等的美国,究其根本也不过是或受制于企业大亨、或受制于军方大佬、再或受制于政界要人的芸芸众生。

     

     回到《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认真阅读你能够发现,虽然米尔斯对构成美国社会主体的这些小人物们充满同情,但他蔑视一切的做派(单单这一点,加上他那格子衫、牛仔裤的打扮,和骑着BMW 重型机车四处晃荡的举止,将他誉为六十年代美国“嬉皮士”的文化先驱并不为过),使他的行文风格和一百年前那位凭《有闲阶级论》而闻名遐迩、善于冷嘲热讽的凡勃伦十分酷似。在米尔斯看来,进入二十世纪,来自经济寡头化和管理科层化的巨大冲击,使得十九世纪中产阶级世界那些单枪匹马的英雄——小商人、小业主和小农场主备受冲击,而依附于更大的资本或权力的新中产阶级则急剧飙升。不过,“ 无论他们有过怎样的历史,这历史没有任何波澜起伏之处;无论他们有怎样的共同利益,这利益都未能将他们结成一个整体;无论他们有怎样的未来,这未来都不是经由他们自己之手缔造的。如果说他们渴求的终究只是一条中间道路,那么在没有任何中间道路可寻的时代,这最终也只能是一个虚构社会中的虚幻之路”。

     

    由于大批的中产阶级白领们或受到管理人士的指使,或受到科层制度本身的支配,几乎人人都沦落成毫无生气和个性,失去了工作的价值感和创造性的“挣钱机器”。另外,一如异化过程使工作失去了意义,他们对地位升迁的过度向往,以及通过消费来抬高个人声望的惯用手法,也使得“生存竞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一场维护体面的斗争”(凡勃伦)。尽管通过个人的努力,尤其是通过教育这台个人地位和声望的“提升机”,白领似乎人人都具备攀爬到社会阶层体系中更上一层的可能,但无论是经理、领班、管理者、销售员、男女文员,还是医生、律师、教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中产阶级终生都充满了地位恐慌和挫折感。他们虽然渴望“成功”,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原先美国流行的成功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个人的德行仍然受到关注,但它早已不是曾经强加在成功的企业家身上的那种严肃的德行了。现在人们强调的是灵活而不是能力,是和同事、上司和规则‘打交道’的能力,而不是在开放市场中‘开拓’的劲头;是你认识谁,而不是你懂什么;是自我展示的技巧和利用他人的基本窍门,而不是道德的完整性、真实的成就和个人的可靠程度;是对自己公司的忠诚甚至物我合一的精神,而不是创业的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者不过是所有者的“财产执行人”,生产者则是集市社会里的一个推销员,即使知识分子正在撰写的也不过是“提示他人做什么的备忘录”,而不再是价值连城的著作。简言之,人格成了服务于异己目标的常规工具。

     

    有关这个新的阶级或由原老式中产阶级改变而来的阶级,在政治上的特征,欧洲的理论家们给予了不同的标定:有人认为,随着中产阶级人数和权力的增长,它将成为一个在政治上独立的阶级;有人认为,虽然他们不可能成为一支独立的力量,但起码能够成为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平衡器,对此,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社会民主党内有关中产阶级性质的大争论中,大名鼎鼎的伯恩斯坦采取了正方立场,认定新中产阶级的崛起,弥补了老中产阶级衰落带来的问题,结束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稳定;也有人认为,新中产阶级成员就其属性而言仍然属于资产阶级,甚至像德国的中产阶级那样,有可能成为法西斯主义的社会基础(西奥多?盖格/利普塞特);当然,还有人认为,因为白领薪金雇员不占有生产资料,当然还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像上述那场大争论的反方考茨基就称其为“硬领无产阶级”(stiff-collarproletariat)。

     

    不过,在米尔斯的眼中,美国的新中产阶级好像什么都不是。为了掩饰不确定性和寻找安全感,他们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冷漠,以及马克思所说的“虚假意识”。冷漠,就是与现实的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不相信现实的忠诚和未来的期望,并把那些抱有政治热诚的人一律视为“缺乏成熟”。借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政治冷漠的人认定,在一个毫无意义的政治世界里,一个人没有信仰一样能够生活,一样能够进行超然的智力活动。在美国,形成中产阶级的政治冷漠的原因是多重的,其中包括:主流大众媒介的宣传所起的政治消解作用,大众传播及与此相关的各种文化机器使得“每个人都以一定的方式取得了相互的平等,……它们是一种公分母,是预先规定大众情感的模具”;经济社会状况的稳定使中产阶层的政治要求降低到最小的程度;而美国的经济机构无疑比政治机构对生活更为重要,政治不过是实现经济利益和保护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

     

    其实,美国中产阶级的这种政治冷漠,也是导致他们的虚假意识产生的原因之一。马克思指出,恩格斯和曼海姆都多次论述过的“虚假意识”,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对自身利益的“错误估计”。米尔斯发现,因为虚幻的声望因素作祟,相当部分的新中产阶级或白领人士即使在收入、财产和技能方面与雇佣劳动者无异,他们也拒绝认同于无产阶级。他们不会关心本阶级的利益,更不会关心整个社会或国家的前途,他们关心的只是个人的成功,或者干脆说经济上的成功。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只是一个“自在阶级”,而远不是一个“自为阶级”。你能够猜想作为新左派的先锋,米尔斯对这种政治冷漠的基本态度,他毫不隐晦地借用希腊人的话说,“白痴就是独善其身者”。说到底,这庞大而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的中产阶级才是资本主义社会“固若金汤”的“马其诺防线”。

     

    在这份根据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和武汉五大城市三千零三十八户家庭的电话调查写成的报告中,我们根据经济条件、职业分类、教育层次以及自我认同等主要指标的综合考察,得出中国五大城市中中产阶级或中产阶层的有效百分比为11.9%。和先前其他一些学者完成的有关中国中产阶级的研究一样,就是这个还算保守的11.9%仍然引起了广泛的质疑,许多人不相信中国的大城市已经有了11.9% 的中产阶级或中产阶层也有许多人不相信月收入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白领职业、接受过正规的大学教育就能算中产阶级。我在网络上读到一篇因我们的《调查》而写成的文章,这位月收入七千元的白领将自己的收支列了一张清单,除去商品房的月供、子女的教育、汽车费用、生活费用等项以外所剩不多,于是十分委屈地抱怨“ 我也能算是中产阶级”?

     

    2005年在香港凤凰卫视的“世纪大讲堂”和后来在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讲演里,我分析了在改革开放二十五年后的今天,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为全球瞩目的同时,为什么国人还是会对中国是否存在一个中产阶级或中产阶层持强烈的怀疑态度?这种怀疑态度和包括Heritage Hotel 咖啡馆经理在内的印度人的自信恰成对照。有意思的是,那位经理告诉我的印度中产阶级的收入下限也是五千元,不过不是五千元人民币,而是五千卢比,也就是一千元左右的人民币。我觉得中国人所以会对当今中国是否存在一个中产阶级或中产阶层持怀疑态度,原因之一在于对英文middleclass的误读,类似的现象其实如萧新煌教授所说,也曾出现在中国台湾和韩国等东亚国家和地区。在广泛使用英文的香港地区和新加坡,中产阶级一词直接对应于特定的人口,一般不会引起过多的歧义,因此,“新中产阶级”(newmiddleclass)和“专业人士”(professional)两个术语的混用都很流行;但在台湾地区和韩国,middle class的中译和韩译都包括了“中等财产”的含义,因此,像米尔斯那样直接将专业人员或白领阶层视为“新中产阶级”的做法就遇到了相当的障碍。在中国大陆,因为长期以来对middleclass的习惯译法都是“中产阶级”,它自然会强化人们对“财产”多寡的过度重视,而忽视现代中产阶级或者说新中产阶级的职业特征。

     

    造成人们怀疑的第二个原因可能与对中产阶级的收入及其社会属性的高估有关。在收入或经济地位方面,因为毛泽东曾将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即所谓petty Bourgeoisie)划为中产阶级,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产阶级的财产和地位标准。其实,即使在美国,无论是中产阶级的绝对收入还是相对收入都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所以,米尔斯会直截了当地说:“新中产阶级的大多数是中低层收入的群体”,即使现在,美国中产阶级的年收入也不过在二万至七万五千美元之间(范可)。至于社会属性的高估则和人们对中产阶级的社会期待过高有关。在一篇题为《中产阶层”概念被误读,高收入不等于高素质》的网络文章中,作者写道:“对个体而言,中产阶层则绝不意味着享受与奢华,而是意味着责任与付出。……中产阶层之所以是一个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阶层,正是因为该阶层有了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 ……”面对这样的文字,再看米尔斯的这本《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细细感受在美国,老中产阶级的没落和新中产阶级的兴起,“与美国人心目中特立独行的个体的消失和凡夫俗子的大量涌现是一个并行不悖的过程”,你就很容易知道,有多少人误读了中产阶级。

     

    正是从这样的意义上,我觉得花这么多时间去翻译米尔斯的这本著作是值得的。一方面,这本著作的出版能够为我们了解美国中产阶级的兴起和成长提供一幅生动的全景画面;另一方面,它也能够校正国人对中产阶级的种种不正确的估量,起码打消人们头脑中对中产阶级成长和作用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中产阶级是工业社会的产儿,也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基本象征,它能够带来社会的富裕和稳定,但中产阶级不是罗宾汉式的英雄。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为中产阶级的成长腾出了足够的空间,但中国中产阶级的成长不仅步履维艰,甚至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当今中国社会的贫富不均、庞大的农村人口对工业化的巨大压力,以及中产阶级及其相关研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障碍等一系列问题的话,年轻的中国中产阶级也许还有可能成为社会不公或社会失范的“替罪羊”。从早几年就出现的对机关公务人员的不满,到近年来越演越烈的对包括医生、法官、律师甚至教师在内的专业人士或标准的“新中产阶级”的诟病,说明我们的担忧并不是一种凭空的臆想。所以,我希望米尔斯的这本著作的出版,在促进中国中产阶级成长的同时,也能为它的形象再做一次有益的校正。

  • 责任编辑:s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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